曾指導電影槍戰場面、人稱「槍王」的何孟強,被指 2024 年 4 月在迷你倉內,無牌管有十多支手槍、逾百發子彈等,被起訴無牌管有槍械彈藥罪,周一(7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。
控方提出暫毋須答辯,指目前已檢驗搜獲的 14 支手槍、80 發子彈,已證可發射;但尚餘 4 支槍、近 30 發子彈、逾百件槍械部件有待檢驗,希望押後案件等候化驗報告。辯方稱不反對押後,沒保釋申請,亦放棄 8 天覆核權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遂應控方要求,押後至 6 月 30 日再訊,期間被告還押。
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彈藥
被告何孟強(67 歲,報稱無業),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彈藥罪,指他於 2024 年 4 月 24 日,在新界黃竹洋街富昌中心 6 樓 E 室至尊迷你倉的其中一個迷你倉,管有槍械及彈藥,即 18 支手槍、118 粒子彈、21 個彈匣、117 件槍械部件,及 1 支電槍,但沒有持有該待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。
STCC1549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