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任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,被指於 2010 年獲恒生銀行批出 20 萬元戶口透支額。恒生銀行指去年取消其透支服務,屢要求他清還欠款不果,周一(11 日)入稟區域法院追討約 10.3 萬元,以及相關利息、訟費等。
原告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,被告為查錫我。
入稟狀指,查錫我為恒生銀行客戶,恒生銀行不時向他提供貸款、融資。2010 年 6 月 9 日,查錫我與恒生銀行簽訂貸款信(Facility Letter),其銀行帳戶獲提供 20 萬元透支額。
恒生去年取消查錫我透支服務
2024 年 8 月 16 日,恒生銀行取消查錫我的透支服務,並要求他償還金額。2025 年 7 月 29 日,恒生銀行再透過律師行去信查錫我,要求他還錢,惟他一直未還。截至同年 8 月 6 日,查錫我拖欠約 10.3 萬元。
恒生銀行向查錫我追討上述拖欠金額,以及自 8 月 7 日起、以年利率 8.25% 計算的款項利息,和損害賠償金包括訟費。
DCCJ4485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