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 年 8 月,社企「膳心小館」月餅遭食環署查封及檢走,母公司及餐飲牌照持有公司,其後被起訴沒適當加上標籤等 4 項傳票控罪;「膳心」另向法庭民事申訴,要求食環署賠償,早前決定放棄申訴。
傳票控罪案件周二(6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,辯方申請押後,待索取相關民事審訊的謄本,另指控方去年披露一份有關食環署執法的行動手冊,惟當中只有約一頁半內容沒被塗黑,希望與控方商討進一步披露文件,如不披露需解釋原因。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再訊。

官早前撤回答辯要求再磋商
「膳心小館」餐飲牌照持有公司「張羅顧問行有限公司」,被票控「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地加上標籤」及「沒按獲授權人員要求提供備存紀錄以供查閱」罪;母公司「香港文網有限公司」則被票控「無牌食物製造廠」及「沒按獲授權人員要求提供備存紀錄以供查閱」罪。
案件去年 9 月提訊時,「張羅顧問行有限公司」一方否認兩罪,並透露將爭議膳心有否銷售動作。裁判官曾慶東質疑雙方處理方法「唔係好有效率」,要求辯方向控方提交文件,以便了解「係咪告錯人」,又指案件或有其他解決方法,要求雙方再磋商,撤回不認罪答辯。
辯:控方披露食環手冊大幅被塗黑
周二(6 日)再提訊時,辯方指經磋商後,得知案件須繼續,但基於另有一宗「證供相當重疊」的民事審訊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,為免重複相同爭議,需時索取審訊謄本。
辯方又指,控方去年 7 月底披露一批文件,包括一份有關食環署執法的行動手冊,惟當中僅一頁半沒被塗黑,希望控方進一步披露文件,若不能披露需解釋原因,或提出公眾利益豁免權的申請。裁判官莫子聰批准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再訊。
反對食環檢走月餅 「膳心」撤回申訴
「香港文網有限公司」早前按《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》向法庭提出申訴,指食環署在 2024 年 12 月 11 日檢取及移走一些食物,要求法庭頒令撤銷食環署決定以及賠償。
食環署高級衞生督察在審訊第 4 天供稱,涉案的月餅為「膳心」涉無牌經營食品廠案件的重要證物,扣押前已徵詢律政司意見。裁判官指,若律政司的意見涉及刑事檢控,法庭無法就署方行動作任何裁斷,因律政司檢控決定不受干預。「膳心」最終決定撤回申訴。
KCS3303-6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