倫敦經貿辦案|控方:前港警指示監控移英港人鄺文琪 登門倒水訛稱漏水引開門

倫敦經貿辦案|控方:前港警指示監控移英港人鄺文琪 登門倒水訛稱漏水引開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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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:前港警指示收集移見者資料

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詞,指控罪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20 日開始,亦即英國《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》的生效日,各被告旨在為香港或中國當局的利益行事,收集民主派示威者和異見人士的資訊,以及收集有關移英港人鄺文琪(Monica Kwong)的情報。

除了鄺文琪,兩名被告被指在 2024 年 3 月至 4 月,受香港前總警司、前保安局政府保安事務主任、現中國海外物業保安總監李喬奇(George Lee)指示,收集與香港當局相關人士的情報,包括一名代號為 N 的內地維權人士及兩名華裔設計師。

案情指,李在 2024 年 3 月向袁發訊息,指示調查在英國「參與敏感活動」的內地人,袁將資料轉發給衞,隨後衞再僱用 Matthew Trickett。翌日,袁向李報告稱無法掌握 N 的資料,需要更多時間和資源。

Trickett 在同月 25 日向衞發訊息,請他提供「經貿辦的發票詳情,是他們給我 7,875 英磅那次」,衞同日發送一張由他的私人保安公司 D5 Security 發出的 4,527.93 英磅發票。

控方指,李喬奇在 3 月 31 日向袁發送文件,顯示一名女子的照片,指該女子參與「反中活動」及拒絕還款,問袁可否調查她。袁將文件轉發給衞。控方指上述證據反映,李要求袁調查與中國當局利益相關的在英華人,收集其情報,而 N 將會出庭作供,指她自 2022 年開始關注中國民主發展和人權,她並沒有欠債,相信是對方試圖影響她在英國的庇護申請。

被告袁松彪(資料相片 / 攝:CC)
控方:被告受指示監視鄺文琪 卓永祥直接向衞轉帳

針對鄺文琪的調查行動,控方指兩名被告受香港前警司孫華興及前督察卓永祥(音譯)指示,在英國監視鄺,在英國當局不知情下進行「影子警務行動」,期間卓 9 度轉帳至衞的在香港的銀行帳戶,並將轉帳證明發送給袁。

袁在 2024 年 1 月 10 日發訊息給衛,提及一連串指控鄺在香港的行為、鄺曾任職的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相關資訊、相關案件的警方文件、鄺的身份證照片等,亦提供鄺的家人,包括其兒子的身份證、護照、就讀學校等資料,另提及一名相關人士 Hon Tai Hung 的資料。案情指,衛多次登入英國內政部電腦系統調查上述人士的資料。

控方指,同年 1 月 14 日,鄺的前僱主鄒田甜(Tina Zou)與一名叫趙豹的人聯絡,發送鄺及其家人資料。鄒數日後再聯絡趙,提及 Hon Tai Hung,又談及鄺及其兒子居住的單位住址、兒子就讀學校等資料。

1 月 20 日,鄒收到一份題為「沃靈頓行動」的文件,內含在學校外跟蹤 Hon Tai Hung 兒子的照片。同日袁向衞稱行動已完成,請他準備明日發出收據,該收據細項列明偵察、監控等服務。

翻查資料,鄒田甜為TWT Global Limited 創辦人,TWT及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在香港入稟高院,向鄺文琪、Hon Tai Hung 等人追討債項。(見報道

控方指,衛持續使用內政部系統搜查鄺及其家人資料,並在 1 月 20 日向袁確認收到 7 萬元轉帳,卓永祥翌日向袁發送轉帳 3 萬港元給衛的證明;26 日,衞再確認收到 4 萬元轉帳。

被告衞志樑(資料相片 / 攝:CC)
控方:監視片段轉發至前警司孫華興

1 月 26 日,卓永祥問袁「可否在 1 個月內找到這名女子和她的住址?」。控方指,卓所指的是鄺文琪。與 Trickett 相關的前軍人 Johnathan Dunn 被捕後,其電子裝置搜出一份 1 月 30 日的偵察報告(Surveillance Report),內有鄺的住宅及外圍照片,衞亦向袁交代監視的進度,袁再向卓報告。

證據顯示,卓將同一段片段轉發給孫華興,並在 2 月 5 日轉帳至衛的戶口,轉帳單據則發送給袁。

控方:衛與兩前港警曾在港會面

衛的通訊另顯示,他在同年 3 月 5 日在香港,曾與卓永祥、孫華興會面,並在 3 月 8 日與孫再於澳門會面。

3 月 16 日,3 人開設 WhatsApp 群組,提及衞會在 3 月 20 日回英國。衛另告知 Trickett 他找了些偵察工作,回英後再與他會面。衞回英後,再次登入內政部系統搜查鄺的資料,並向袁發送有關鄺的銀行戶口資料,袁將資料轉發給卓,著衞等候下一步指示。

控方指,Trickett 先後聯絡英國內部政部移民署前情報人員 Jim Coughlan 和 John Davies 參與偵察工作,並向 Coughlan 解釋,行動關於一名在港欠下巨債的女子,銀行希望取回欠款,並將衛提供鄺的影片,轉發給 Davies 和 Johnathan Dunn。

倫敦中央刑事法庭(Central Criminal Court)
控方:談及安排律師、保鏢等到場

4 月 24 日下午,Davies 向 Trickett 報告,指敲門 3 次無人應門。至傍晚時分,Davies 稱以尋找訪客證為由敲門,拍攝到鄺及其兒子應門,該片段由 Trickett 轉發給衞。翌日,袁將同一段片段發給卓永祥,再轉發給孫華興,孫回覆「💪🏻」。

同日,衞與袁透過訊息商討行動,提及會安排司機、車、收債人、律師等,卓亦向孫交代安排,另指會有兩名保鏢,控方認為這顯示資訊已轉交到卓手上。

及至 4 月 26 日,TWT Global Limited 董事鄒田甜、Chen Zhang 與孫華興商討到英國的安排。Trickett 則向 Dunn 表示,「客人」會在 4 月 30 日抵英,再在目標人物住所附近會合。

控方:不論涉否合法債務都無權搜捕

控方強調,證據顯示袁在經貿辦的角色顯然是情報人員兼「影子警察」,而非行政人員,整個事件即使有律師在場、有法律文件,都不會改變事件性質,不論行動是否涉及合法債務,不論鄺是名騙子還是無辜受害者,任何人都沒有正當基礎上門追債,甚至如「獵狐」行動般將鄺搜捕回中國,形容本案牽涉香港當局將涉案地點「當成是中國的一個城鎮」。

控方指,Trickett 與其同伙在鄺住所外多次敲門。(倫敦警察廳發放片段)
控方:被告試圖偽裝維修人員

4 月 30 日,訊息顯示孫、鄒田甜等人已抵英及會合,孫另向一名他儲存為「Master」的人聯絡人交代行蹤。孫在手機的照片顯示,當日下午 Trickett、衛志樑、卓永祥等人會合。

同日,一段長 9 分鐘的片段顯示,Trickett 及其同伙在鄺住所外多次敲門,Trickett 嘗試破壞門鎖但不果,兩人又在傍晚發訊息:

Matthew Trickett:如果她 6 時前不應門,我覺得我們應該寫張紙條,塞進門縫下,自稱是維修人員 Dave,正在檢查所有住客的電箱安全,敲過她的家門但無人應門,會在 6 時半回來檢查

衛志樑:好主意

Trickett 一行人繼續在鄺單位外的樓梯口監視,期間 Trickett 向 Coughlan 稱,從香港來的律師和高級警務人員在附近,又稱「她從政府偷了 2,000 萬元」。

當日鄺的單位無動靜,Trickett 與衞討論使用蛇型鏡頭(snake camera)伸入單位內拍攝。孫亦向鄒和「Master」交代進展,稱整天都無人應門,估計單位內有人,翌日會再去找她。

控方指,Trickket 在鄺文琪門外倒水扮作漏水,自稱維修員引鄺開門。(倫敦警察廳發放片段)
控方:有人倒水偽裝漏水 自稱維修人員

控方播放一段在 Dunn 電話的片段,指顯示鄒田甜及其員工、卓永祥等人在場,Trickett 敲鄺的單位門口,企圖以「蛇形」鏡頭窺探屋內情況。其後有一名男子做出倒水手勢,Trickett 在門外倒水,並稱:「我是負責維修的 Dave,女士請開門」、「我們要調查漏水事故」,「其他住戶都已經配合」,屋內未有人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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