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按:在英國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的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,6 月被判囚 8 年,同案被告衞志樑被判囚 10 年。本篇手記由《法庭線》特約記者與編輯共同撰寫,記錄在英國法院採訪的見聞,以及判刑當日我們如何遙距報道案件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編按:在英國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的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,6 月被判囚 8 年,同案被告衞志樑被判囚 10 年。本篇手記由《法庭線》特約記者與編輯共同撰寫,記錄在英國法院採訪的見聞,以及判刑當日我們如何遙距報道案件。
倫敦經貿辦案周四(18 日)在英國判刑,其中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因「協助境外情報機構」被判囚 8 年,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因「協助境外情報機構」及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」被判囚 10 年。(見另稿)
中國駐英國大使館指,案件是英方的政治操弄,目的是為潛逃英國的反中人士打氣。中方予以譴責,敦促英方停止抹黑中國及干涉香港事務。
特區政府亦指,英方以「莫須有」罪名提告,堅決反對任何不實指控,又指袁仍然是駐倫敦經貿辦的僱員,若袁決定上訴,特區政府必依法保障其權利,以反駁任何對經貿辦的不實指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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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經貿辦案在英國時間周四(18 日)判刑。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被判監 8 年,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則被判監 10 年。
兩人早前被陪審團裁定違反英國《國安法》下「協助境外情報機構」罪成,衞另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。辯方周四力陳,兩人沒意圖助境外情報機構,量刑時應被視為罪責低。
法官拒納並裁定兩人罪責高,指兩人行為並非疏忽魯莽,而是出於對中國的忠誠。官批評袁松彪受僱經貿辦,充當中間人及組織者,利用官方系統傳監視資料,對目標對象帶來恐懼與不安;衞志樑則濫用內政部系統監視示威者,又指他作供時態度傲慢,輕視保密規定,嚴重偏離公職人員的專業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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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,與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,被控「協助境外情報機構」等罪,違反英國《國安法》,案件英國時間周四(5 日)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踏入第 4 日審訊,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詞。
控方指,兩被告受香港前總警司李喬奇指示收集中國移見者資料;香港前警司孫華興及前督察卓永祥(音譯),則於 2024 年指揮袁松彪調查在香港涉及債務案、移居英國的鄺文琪,袁再安排衞志樑調查。衞曾登入英國內政部系統查閱鄺的紀錄,並僱用 Matthew Trickettt(原為同案被告,保釋期間身亡)監視鄺,期間卓永祥 9 度轉帳至衞在香港的戶口。
控方又指,Trickett 及其僱用人員,同年 4 月多次在鄺住所外監視及拍攝,片段輾轉轉發給孫華興。控方又在庭上播片,指 Trickett 在卓指示下,曾登門倒水扮作漏水,自稱修維員引鄺開門。
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,與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,被控「協助境外情報機構」等罪,違反英國《國安法》,案件英國時間周三(4 日)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踏入第 3 日審訊,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。
控方指,兩人為香港特區執行「影子警務行動」,收集流亡居英港人情報,監視羅冠聰、許智峯、劉祖廸和蒙兆達等涉《港區國安法》遭通緝人士,而衞與其聘用參與行動的人,均從經貿辦銀行帳戶收款。
控方又指,兩人與多名香港前警司聯繫,包括李喬奇、孫華興及 Eddie Ma,而通訊顯示,該名馬姓前總警司指使衞滲透移英港人社群,同一通訊群組有人提醒衞「你記住你是黃面紅底」。控方透露,稍後將傳召一名在香港警隊工作 11 年的前警員作供,講述港警和內地公安蒐集異見人士情報的工作。
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、及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,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構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,被控違反英國《國安法》,衞其後被加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案件在英國時間周一(2 日)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(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)開審。
法庭先抽選陪審員,周一由 50 人遴選至 22 人,周二將繼續程序,選出至少由 12 人組成的陪審團。期間法官形容本案「有趣和重要(interesting and important)」,並預計審期約 7 星期,料周三(4 日)由控方正式開案。
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、及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,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,被控違反英國《國安法》,衞其後被加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案件周四(12 日)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(Central Criminal Court)答辯,兩人不認罪續准保釋,案件訂於明年 3 月 10 日開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