倫敦經貿辦案在英國時間周四(18 日)判刑。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被判監 8 年,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則被判監 10 年。
兩人早前被陪審團裁定違反英國《國安法》下「協助境外情報機構」罪成,衞另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。辯方周四力陳,兩人沒意圖助境外情報機構,量刑時應被視為罪責低。
法官拒納並裁定兩人罪責高,指兩人行為並非疏忽魯莽,而是出於對中國的忠誠。官批評袁松彪受僱經貿辦,充當中間人及組織者,利用官方系統傳監視資料,對目標對象帶來恐懼與不安;衞志樑則濫用內政部系統監視示威者,又指他作供時態度傲慢,輕視保密規定,嚴重偏離公職人員的專業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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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 3 月開審的倫敦經貿辦案,經歷約兩個月審訊,本月 18 日在英國判刑。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被判監 8 年,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被判監 10 年,是英國《國安法》自 2023 年生效以來首宗判刑。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批評案件屬英方政治操弄;特區政府則多番重申案中指控,與特區政府絕無關連。究竟控方在庭上提出了甚麼指控?兩名被告如何抗辯?法官量刑時又考慮了甚麼因素? 《法庭線》整理資料,用 10 分鐘扼要交代案件重點。 文字報道:倫敦經貿辦案|袁松彪判囚8年、衞志樑判囚10年 官:行動非疏忽魯莽 出於對中國忠誠倫敦經貿辦案判刑 中國大使館:英方政治操弄、濫用法律 特區政府:若袁上訴必依法保障其權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