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周一(8 日)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建議訂立國安附屬法例,由特首發證明書定性刑事案涉國安,須列為國安案處理。特首會同行會翌日通過,並刊憲生效。立法會網頁顯示,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於周四(11日)舉行特別會議,處理國安附屬法例的審議程序。
律政司長林定國周三(10 日)表示,完善國安法律的原則,是盡量以有效率方式處理,「快,你可以話係快。但我要強調,每樣嘢都係跟足規矩做」,並強調並非針對個別案件,只是履行憲制責任。
立法會內會周四開特別會議
立法會網頁顯示,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於周四(11日)舉行特別會議,處理是次國安附屬法例。據悉,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二(9 日)去信立法會主席陳振英,指「現今地緣政治複雜,香港特區面對的國家安全隱患仍然存在」,因此香港特區有責任盡早完成相關附屬法例的立法工作,「早一日、得一日」維護國家安全。
信中提到,國安附例已於去信當天獲行會通過及刊憲生效,「特區政府期望繼續得到立法會的全力支持,使立法工作可以最快速度推進」,促請立會主席盡快考慮成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,開展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。
林:修例非針對某一案件
律政司司長林定國,周三(10日)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見記者時,被問及是否因應甚麼案件,突然在周一召開保安事務委員會、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。
林定國強調,政府有憲制責任,不斷檢視和完善國安相關法律,「我哋今次嘅做法,唔係話特別針對某一個案件,只不過我哋係要去履行我哋嘅憲制責任。」
有記者再問,政府修例的目是,是否為方便調查某些案件,包括 2019 年前的案件。林定國表示,「我哋唔係話要針對啲,某一啲,無一啲咁樣嘅諗法。只不過就係我哋睇到,法律上嚟講,係有一個(要)完善嘅地方,希望令法律更加清晰化,令大家更好理解佢實際嘅運作,唔係話針對住有啲咩特別嘅案件要處理、特別去做,即係呢個唔係我哋個邏輯思維。」
林:修訂「跟足規矩」
有記者亦問,為何今次和上次訂立附屬法例,都是突然開會及提出,往後是否凡涉及國安都要如此急,抑或日後可以按正常程序、正常開會進行。
林定國回應稱,完善國家安全法律有一個原則,「真係希望呢,係可以盡量用一個有效率嘅方法去做。快,你可以話係快,但我要強調,每樣嘢都係跟足規矩做。」
他續指,「即使譬如琴日我哋通過嘅附屬法例,我哋都係會通過『先訂立、後審議』,所以附屬法例係都會需要交返嚟立法會,成立事務委員會、小組去研究。所以我哋速度上,我哋係有爭取效率。但每一個需要法律嘅步驟,每一個步驟我都會行足」,他又指會爭取機會向公眾解釋法律背後目的、作用,「呢方面我哋一定係唔會做少咗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