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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書《公民司法認知》銷售渠道、簡介及試讀

《公民司法認知》銷售渠道、內容簡介及試讀

邊度可以買書? 兩個方法:1. 向《法庭線》購買(歡迎自由定價!)Google Form:https://forms.gle/sSzL9MADY3GWv7jp9(已斷貨,但繼續接受訂購,7 月底加印到貨後盡快通知)同時推出新書及兩套 Postcard「法線貓貓」及「法院現場」(圖見下) 2. 在書展、書店或網上平台購買(16/7 陸續有售): 香港書展@會展(7.17-23)藍藍的天、榆林書店檔位(已斷貨) 香港小型出版銷售場暨私人書店奧特萊斯@獵人書店(7.18-21)留下書舍檔位(已斷貨) 九龍書店留下書舍(旺角西洋菜南街 228 號唐四樓)(已斷貨)序言書室(旺角西洋菜南街 68 號 7/F)(已斷貨)獵人書店(基隆街 110 號地舖)(已斷貨)一拳書館(深水埗大南街 169 號至 171 號大南商業大廈 3 樓)(已斷貨)界限書店(旺角亞皆老街 16 號旺角商業大廈 20 樓 A 室)Kubrick(油麻地眾坊街 3 號駿發花園 H2 地舖)(已斷貨) 港島書店字字研究所(灣仔軒尼斯道 365 至 367 號富德樓 1 樓)(已斷貨)森記圖書公司(北角英皇道 193 號英皇中心地庫 19 號)(已斷貨)覺閣(西環石塘咀保德街 27 號) 新界、離島書店神話書店(西貢大街 17 號地下)渡日書店(長洲北社街 68 號地下) 英國書店同呼吸(英國 NG9 … Read more

劉偉聰

劉偉聰

劉偉聰(自行代表)被起訴時 53 歲參加九西初選落敗;沒有參加正選 抗辯方向、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: 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,案發時是深水埗區議員。他當過皇家香港警察、自由黨講辭寫手、暫委裁判官、教職、報章專欄作家等,戴耀廷是其求學時期的老師,但畢業後沒有私交。自辯的他循不同意「五大訴求」、沒簽〈墨落無悔〉等方向抗辯。 2019 年轉戰區議員,劉稱因同情反修例示威,但街頭不能發揮其角色,聽取朋友建議下參選,而當選後因憂慮礙其法律工作等,本擬不再參選,但 2020 年 4 月擔任盧建民的上訴法律代表後,希望修訂暴動相關條例,遂決定參選立法會。 劉續稱,最初不擬參加初選,亦曾在九西協調會議上,指出初選「不民主」。其後有區議員建議他參加初選,否則會被視為「鬼」,之後又發訊指未能再與劉共事。他認為與自己不參選初選有關,令他重新考慮參選。 劉指,他不支持,但不反對「五大訴求」。劉又說,其名字出現在〈墨落無悔〉的帖文是個謎團,因他不曾授權他人代為簽署,但他沒有公開要求除名,因憂會「選舉自殺」。劉又指,閱讀〈墨〉的第一反應是「失笑」,因用詞是「墨落」而非「落墨」,有意外之舉的意思。作供結尾,劉亦稱不使用社交媒體,「我家中不設電視、電腦,只有書、音樂、貓,這是我所選的生活方式,沒其他補充。」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桂藍、鄒家成、余慧明

吳政亨

吳政亨

吳政亨(由大律師石書銘、梁麗幗代表)被起訴時 42 歲沒參加初選;處理「三投三不投」頭版廣告,被指為組織者之一 抗辯方向、「三投三不投」初衷(吳未有作供,傳召 3 名證人): 案發時以「李伯盧」名義行事的吳政亨,曾被記者指他是「初選的民間推手」。控方則指他是「三投三不投」的發起人。吳未有作供,其代表大狀石書銘循吳的角色似戴耀廷「粉絲」、「義工」,吳與涉案顛覆串謀無關等方向抗辯。 就舉辦「三投三不投」的源起,辯方引記者的訪問錄音,當中吳稱於 2020 年 3 月中,戴耀廷正與潛在候選人商討初選,惟當時有報道指不順利,「當時我就係不斷睇住,覺得好心傷,點解合作唔到呢,就諗方法」,例如「…唔參選(初選),就唔投畀佢哋,呢個壓力可以令到佢哋合作」。 石書銘指,控方證據最多只能證明,吳對戴耀廷舉辦初選的計劃知情,而就算吳與戴之間有「協議」,都不會是本案指控的串謀顛覆協議;吳認為重要之事是達成「35+」,至於「35+」之後,例如當選者要否癱瘓立法會,吳並不關心。 石又形容,從戴、吳的 WhatsApp 對話可見,戴其實不太搭理吳,反而吳就似「粉絲」,熱情地想提供協助;又或似「義工」,與「共謀者」相距甚遠,例如趙家賢曾指吳與「民主動力」籌辦的初選無關。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(吳未有作供)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劉偉聰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桂藍、鄒家成、余慧明

楊雪盈

楊雪盈

楊雪盈(由大律師張耀良代表)被起訴時 34 歲參加港島初選落敗;有報名參加正選,控方指她是「Plan B」人選 抗辯方向、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(楊未有作供): 楊雪盈案發時是灣仔區議會主席,庭上證供顯示她曾出席初選港島區協調會議。她未有作供,其代表大狀引區諾軒、趙家賢的證供,指證明她違反「35+」共識,另透過楊不同意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、立場溫和等方向抗辯。 據區諾軒的證供,港島協調會議達成共識,替補機制為「靈童制」,即由被 DQ 者指定替補人選;區又指,楊不是指定的替補人選(即 Plan B)。區又同意,楊在初選落敗後仍參選立法會,是有違「35+」共識。 趙家賢則提及,「楊雪盈同我都係嗰種,理性溫和務實嘅性格」,稱沒聽過楊曾提逼使特首下台、癱瘓政府,「佢(楊)剩係覺得之後入到立法會,係自主嘅行事」。 辯方指楊獨自行事,沒有與其他人達成任何協議,要一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。就〈墨落無悔〉 ,則指楊的 FB 未有發布,沒證據顯示她同意簽署。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(楊未有作供)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劉偉聰、彭卓棋、何桂藍、鄒家成、余慧明

彭卓棋

彭卓棋

彭卓棋(由大律師盧敏儀代表)被起訴時 26 歲參加港島初選落敗;沒參與正選 抗辯方向、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: 彭卓棋於 2019 年當選區議員,他有參與港島區協調會議,亦有在〈墨落無悔〉簽署。彭有作供,辯方循他使用了「選舉語言」、「扮黃」及無意實踐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等方向抗辯。 彭供稱,出任區議員不久,「發覺好多嘅區議會嘅問題,唔能夠係區議會嘅層面解決」,亦望於立法會推動青年創業,故有意參選立法會;他於大學時開始創業,曾成立「香港青年創業聯盟」,推廣粵港澳大灣區創業資訊,初選期間曾被取笑為「大灣棋」。 彭另形容〈墨〉為「鬥黃書」,即使有細看都會簽署;又指參選時不時使用「選舉語言」、政治修辭,以增勝算。官一度質疑,彭假設選民是盲的、看不見他言行不一?彭答,「我諗選民嘅眼睛係雪亮嘅,所以我咁低票囉。」彭又稱,對否決權理解為「可用可不用」,而自己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。 彭又稱,沒留意政制局長曾警告初選或違《國安法》,亦不知戴耀廷有撰文回應,而從新聞得知葉劉淑儀不認同初選違法,直言「令我放心多第二次」。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劉偉聰、楊雪盈、何桂藍、鄒家成、余慧明

何桂藍

何桂藍

何桂藍(由大律師 Trevor Beel 代表)被起訴時 33 歲參加新東初選勝出;報名參加正選後被 DQ 作供講述的參與初選初衷、從政之路: 何桂藍於 2019 年任職《立場新聞》,曾直播七一立法會、元朗 7.21 事件等,被稱為「立場姐姐」。她選擇作供,並循北京不可能容許「35+」發生、自己會基於不同原因否決預算案等方向抗辯。 何供稱一度擬當記者「做到坐為止」,認為梳理政治爭拗是重要,但在反修例後想另找崗位,「好快選立法會呢一個 option 就出咗嚟」。她說,投身選舉因運動的其他路線停滯,而投票是成本最低、最多人能參與之事,亦可為運動取得授權,而她想有身位演繹「攬炒」。 她認為「攬炒」是指明知自己會承受很大代價,仍要堅持做認為應要做之事。她不同意戴耀廷將「攬炒」說成「宿命」,指反抗是香港人選擇,不是必然,而戴的「真攬炒十步」未必會如他所指般發生,中共亦有「能動性」。 她又指,預期有大規模 DQ 出現,故「35+」不可能達成,她參選是想推高投票人數,而自己最後亦確實遭 DQ。她又稱,預算案的審核程序本來就有問題,例如基本工程儲備基金、國安預算無法審核,即使政府回應「五大訴求」,她仍是會否決。 她作供時稱能理解在中國大陸的邏輯下,要求民主化被視為顛覆,「但係如果一個(奉行)普通法嘅 court endorse 呢樣嘢,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囉。」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劉偉聰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鄒家成、余慧明

鄒家成

47人案|第26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

鄒家成(由大律師陳世傑代表)被起訴時 24 歲參加新東初選勝出;有參加正選 抗辯方向、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: 鄒家成案發時於大學修讀護理系,因準備參選而休學。他供述,參選是為宣揚「香港民族」理念、爭取「五大訴求」、執行議員職務如監察與制衡政府等。他承認與張可森、梁晃維發起〈墨落無悔〉,並循〈墨〉並非協議、無差別否決並非協調共識等方向抗辯。 鄒提及,初選本質上是「去蕪存菁」、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代表的過程,他認為「35+」的議會想像不可能,但仍想協助港人選出代議士。鄒稱原本未想參加初選,因自知屬「素人」,缺政治資本、無大黨支持,但與團隊商討後決定「放低贏輸」,把握機會宣揚理念。 鄒又稱,在《國安法》後曾考慮退選,因恐過往談及「香港民族主義」言論或被扭曲成涉分裂國家、「港獨」,但指其後決定繼續參選,哽咽稱「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」。 鄒稱發起〈墨〉是因為戴耀廷突公開稱參選人不會簽文件,認為是「退縮」,故覺得「要簽返啲嘢」展示抗爭意志。他又指,會運用否決權的一句並非協調共識,聲明亦非協議、無約束力。 鄒供述在新東會議上與民主黨代表爭論,他曾向對方稱「點解,經歷完 2019 年、以五大訴求為主軸嘅社會運動之後,你哋仲可以講呢啲嘢」,而他曾動議投票決定採「會運用」字眼,但最終沒進行。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劉偉聰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桂藍、余慧明

余慧明

余慧明

余慧明(由大律師石書銘、梁麗幗代表)被起訴時 33 歲參加衞生服務界初選勝出;有參加正選 作供講述的參與初選初衷、從政之路: 余慧明是「醫管局員工陣線」主席,她作供時指政治參與始於組織工會,並提及對「五大訴求」、「攬炒」的看法。余循衞服界沒協調會議、對預算案預設反對立場是「先砌後傾」的策略等方向抗辯。 余在新冠疫情時以工會名義發動罷工、要求「封關」,惟指政府、醫管局拒諸門外,而這件事令她有意參選立法會,「如果我無一個足夠嘅話語權,政權或者當權者係唔會同我傾」。她亦提及 2019 年見證「政府對市民嘅訴求視若無睹,只係一味武力打壓示威者」。 余提及,會員民調顯示七成人支持工會派人出選,她曾想過出戰直選,但因會員多為衞服界的選民,而她亦不滿應屆議員李國麟,就決定參選衞服界。 她稱其政治目標是要達成「雙普選」,認為「五大訴求」中,只要達成「雙普選」,亦即行政、立法機關皆為民選,而特首由中央任命同時對香港市民負責,「其他嘅訴求都可以解決」。 她亦解釋撰文提及的「真攬炒」,是指要令政府面對議會內外的龐大政治壓力,要選擇「堅持己見」或「順應民意」;「光復香港」則指是香港人優先,真正實行「港人治港」、「高度自治」的方針。至於否決預算案,余指自己預設立場是反對,屬「先砌後傾」,旨在用姿態令政府願意「傾」。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劉偉聰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桂藍、鄒家成

李予信

李予信

李予信(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)被起訴時 27 歲參選超區初選但落敗;其後獲楊岳橋通知報名參加港島區正選 抗辯方向、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: 李予信於 2014 年於街工實習,2016 年因工作關係協助公民黨港島區立會選舉工程。李在中大社工學系畢業後,獲鄭達鴻遊說加入公民黨,有志參與社會、青年工作,於 2019 年當選東區區議員。李後期才參與初選,沒出席協調會議,又稱沒參與黨內是否簽〈墨落無悔〉聲明的討論;他並以不會跟隨黨立場否決預算案等方向抗辯。 李參與初選過程比較轉折,最先是獲鄭達鴻邀請李在名單排第二,而李拒絕。至同黨黃文萱不參選超區後,李循黨內「徵召機制」報名參選,稱想為「被遺忘的業界」爭取撥款,但被黨以經費及勝算為由而拒絕。 李於 6.12 一周年在銅鑼灣街頭被捕,引起黨內關注。他隨後獲得捐獻、支持出選超區,故「好急」籌備參加初選,沒參加過協調會議;不過李最後落敗。公民黨隨後為 DQ 安排替補人選,李獲指示報名參選港島區,但特首其後宣布立法會選舉延後。 李又指,在公民黨於記者會表達否決預算的立場後,曾與譚文豪會面,並告知譚,他想在立法會推行一系列政策及理念,有機會「同之前黨所講否決所有撥款同埋議案呢,係有出入嘅」。他又指若不獲准豁免隨黨立場投票,都會照自己意向投票,「即管睇下個黨有乜嘢後果畀我」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鄭達鴻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劉偉聰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桂藍、鄒家成、余慧明

鄭達鴻

鄭達鴻

鄭達鴻(由資深大律師潘熙、大律師黃宇逸代表)被起訴時 32 歲參與港島初選並勝出,排名第四;參加立法會正選後遭 DQ 抗辯方向、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: 2012 年加入公民黨的鄭達鴻,是東區區議員,亦做過黨副秘書長、執委。他供稱 2018 年已有意欲循港島區參選立會;又指因有民調顯示只有參與初選才會獲民主派選民支持,所以他參加。他循不認同公民黨立場、「35+」不可能達成等方向抗辯。 鄭供述公民黨的決策機制,指有執委會、黨團(即立會議員、議助)兩部分,而「黨團凌駕咗執委會」,而在執委會上,「其實已經過咗黨團嘅一輪討論,所以大部分都係黨魁決定。」他稱不會形容決策機制是民主。 而涉案的公民黨記者會,鄭指是楊岳橋、譚文豪「一意孤行」召開,他不認同要綑綁否決預算案,並曾想過會申請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,又謂最壞情況是退黨。他又指,相信政府理性,即使不回應「五大訴求」,亦會在預算案拋出「橄欖枝」。 在鄭的供詞中,他想爭取公民黨的認同,努力做區議員、獲取實習大律師資格,惟「一直以嚟都做唔到呢樣嘢」。他取得黨提名參與初選並勝出,但報名參加正選後遭 DQ。 鄭最後於 2020 年 12 月退黨,他說「立法會議員係最後一個覺得做咗,就可以有我哋企喺同一個 level ground 嘅唯一一個最尾嘅願望」,而「當依個做法都做唔到嘅時候,我心灰意冷,所以退黨」。 控方主要案情: 辯方主要案情: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:李予信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吳政亨、劉偉聰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桂藍、鄒家成、余慧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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