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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1半年旺角衝突|兩人非法集結罪成囚5月 官接納被告參與度較案例低

831半年旺角衝突|兩人非法集結罪成囚5月 官接納被告參與度較案例低

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舉行太子站「831」事件半年集會,多人被捕。事隔逾兩年,一名 37 歲地盤工人和 42 歲銷售員被起訴非法集結罪,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,還押至周五(29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

辯方求情指,兩人有與本案不相關的案底,但已在多年前發生,現時已重過正常生活,加上社會大環境已穩定,被告不會再犯。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指,一被告有悔意,惟另一人仍否認參與非法集結,稱當時因封路在附近徘徊。官指,片段顯示兩人將欄杆搬到馬路中央,但接納本案範圍和程度、兩人的角色較案例低,終判囚 5 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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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31太子、油麻地站|29歲男認管3支鐳射筆判囚3個月 官接納案件有延誤

8.31太子、油麻地站|29歲男認管3支鐳射筆判囚3個月 官接納案件有延誤

2019 年 8 月 31 日,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,港鐵以「緊急事故」宣布封站,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。事隔逾 3 年 8 個月, 4 人被控。其中 29 歲男被告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涉及管有 3 支雷射筆,周五(29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

裁判官林子康稱,接納辯方所指,本案令被告人生蒙上重大污點,指他選擇用違法方式表達對社會的關注,又認為今次事件與被告過往的品格相違背。

官又指,事發至今 4 年,明顯被告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,接納延誤為減刑因素,且沒證據顯示被告有意使用或有使用鐳射筆,終判囚 3 個月。被告步入羈留室時向旁聽席揮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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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2中環|3人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稱中途思想上已退出示威

11.12中環|3人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稱中途思想上已退出示威

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「和你 lunch」,28 人被控暴動。其中一宗涉及 10 人的案件,當中 6 人開審前認罪,1 人審訊中途改認罪,餘下 3 人不認罪受審。法官李慶年周五( 29 日)在區域法院裁定 3 人暴動及蒙面罪成,還押至 10 月 5 日與其他同案被告一同判刑。

對於辯方指,其中 2 名被告或僅參與部分非法集結,「中途思想上退出了」,只是身體仍逗留在暴動範圍內,法官反駁指,一被告曾與示威者「齊上齊落」叫喊口號,而另一被告一直留守現場,加上 2 人在沒有醫學原因下戴口罩,裁定暴動及蒙面罪成。餘下 1 名被告,法官指他曾搬磚及開傘掩護暴徒,亦裁定暴動罪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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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大突圍|5人認暴動囚15至19月 律政司覆核刑期被拒 一人料下月獲釋

理大突圍|5人認暴動囚15至19月 律政司覆核刑期被拒 一人料下月獲釋

2019 年 11 月,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,其中 17 人疑「突圍而出」,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。其中一宗涉及 8 人的案件,當中 5 人於開審前及審訊期間先後認罪,被判囚 15 至 19 個月。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覆核,周五(29 日)在高院開庭處理。

律政司一方認為,法庭判刑時應考慮理大事件、社會氣氛等「大環境」。上訴庭聽畢陳詞指,原審判刑原則有錯、明顯過輕,量刑基準應為 36 個月監禁。惟考慮認罪扣減、覆核刑期扣減,以及各人即將獲釋等因素,認為改變刑期並不合適,亦不符合公眾利益,最終駁回律政司覆核申請,維持原判,將於 6 個月內頒下理由。

答辯方庭上透露,以現時刑期而言,5 人最早將於 10 月中旬獲釋,最遲將於 2024 年 2 月下旬獲釋。旁聽人士聞判拭淚及歡呼,向犯人欄的被告高呼「出年見到你」、「(下月)12 號見啦」,有被告展露笑顏,豎起拇指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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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達臣道天秤倒塌|事發逾一年控方稱「調查未完全完結」 兩部門曾稱已完成

安達臣道天秤倒塌|事發逾一年控方稱「調查未完全完結」 兩部門曾稱已完成

2022 年 9 月 7 日,秀茂坪安達臣道房協地盤一個重 65 噸的天秤倒塌,釀 3 死 6 傷。涉事 7 間公司及 4 名人士被勞工處票控 67 罪,案件周三(27 日)再訊,控方再申請押後至明年處理,指「調查未完全完結」,可能發更多傳票;辯方質疑指,或涉濫用程序。

翻查資料,勞工處及屋宇署分別於 2023 年 3 月初及 9 月初發新聞稿,均稱已完成調查並分別票控涉事公司及人士。

《法庭線》周三向勞工處及律政司查詢,調查是否已完成、控方所指調查是否與勞工處有關等問題;勞工處回覆指,「近期並沒有就此意外提出其他檢控」。律政司則指,司法程序進行中,不適宜作出評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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圓方管道兩工人死亡 二判負責人被控誤殺 還押候訊

圓方管道兩工人死亡 二判負責人被控誤殺 還押候訊

港鐵旗下圓方商場西九龍柯士甸道地盤發生工業意外,兩名工人在地底管道昏迷,其後證實不治。工程二判負責人、62歲男子被控一項誤殺罪(法律 101 文章),案件周五(29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

被告暫毋須答辯,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27 日以進行法理檢驗,包括現場證物、兩名死者的檢驗報告,另需要翻查閉路電視片段,及向相關證人錄取口供。辯方申請保釋,官聽取陳詞後拒絕。被告還押,並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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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 阮民安中秋刑滿獲釋 稱在囚痛苦、心安理得

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 阮民安中秋刑滿獲釋 稱在囚痛苦、心安理得

今年 8 月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兩罪,被判囚 26 個月的藝人阮民安,周五(29 日)中秋節早上刑滿獲釋,他身穿深藍色長袖上衣,戴上黑色冷帽 ,早上約 9 時半到達懲教所附近的一段行人路,由親友接送上白色七人車離開。

他表示,在囚期間「每一分每一秒都係咁痛苦」,「用盡咗自己力氣去保護一啲事情,喺呢件事入邊,我係心安理得。」被問到日後有何打算,阮表示日後會將向大眾交代。

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,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、稱水警殉職「值得慶祝」等,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,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。法官練錦鴻指,被告報稱為藝人,有一定知名度,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涉案帖文,對社會「為害非淺」。

除了服刑,阮亦被充公 37 萬元款項。阮民安於判刑前,已還押逾 18 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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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eek被追薪|送餐車手索償逾1.9萬元勝訴 官指Zeek對工作有實際控制權

Zeek被追薪|送餐車手索償逾1.9萬元勝訴 官指Zeek對工作有實際控制權

網上物流平台 Zeek 的營運公司,再被入稟追討欠薪,一名送餐車手索償逾 1.9 萬元,案件經審訊後,暫委勞資審裁官吳芷玲周四(28 日)頒布書面判決,裁定車手勝訴兼獲訟費。

判詞指,申索人為輪更工作,而 Zeek 訂立了工作守則,並以手機 App 緊密監控工作表現及安排休息時間,如他違反紀律將受懲處,反映 Zeek 對其工作有實際控制權,而由 Zeek 投資及控制的手機 App 為重要工具,申索人「更像是使用該公司軟件的僱員」。

判詞又指,據 Zeek 的宣傳,其配送員可自由接單,但這並非事實,因申索人無法找替工助他完成訂單,亦不可協商服務費;官最後裁定,Zeek 的營運公司與申索人為僱傭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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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懲教助理涉容許在囚人士 透過職員電子手帳尋人取煙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

前懲教助理涉容許在囚人士 透過職員電子手帳尋人取煙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

一名時任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,涉容許一名在囚人士,使用其職員電子手帳,取閱懲教署機密資料,以尋找另一名在囚人士索取香煙,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,案件周四(28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
被告暫毋須答辯,裁判官應辯方要求,將本案押後至 11 月 9 日再訊,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。被告期間獲准以 5,000 元保釋外出,另不得離港、居住於報稱地址、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,以及交出旅遊證件。

懲教署口頭回覆查詢稱,被告已離職,並指基於私隱,不便透露被告是被革職抑或自行離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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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旺角|案發時15歲男生認擲汽油彈判教導所 官:白紙般小伙子落入狂熱政治漩渦

5.1旺角|案發時15歲男生認擲汽油彈判教導所 官:白紙般小伙子落入狂熱政治漩渦

2020 年 5 月 1 日,案發時 15 歲男生被指與 3 名黑衣人,在旺角馬路投擲汽油彈。他早前承認企圖縱火等 3 罪。法官陳廣池周四(28 日)在區域法院判被告入教導所

法官引述被告親友的求情信,當中指他勇於表達,但錯誤了解「公義的表達」,其本質不壞等。法官形容為「一個有如白紙般的 15 歲小伙子,被他人唆擺、誤導、鼓吹而參與暴力行動。」

法官又指,被告並非一時衝動,本案涉及策劃及裝送汽油彈,行動有目的及經過計劃。而被告沒有社會歷練、客觀和有知識的人引導,缺乏獨立分析能力,自然落入「狂熱的政治漩渦」而犯案,猶幸本案沒有人受傷,亦沒有財物受損,終判被告入教導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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