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B發文「點樣殺死林鄭」六旬漢囚16個月 官指針對時任特首、大放厥詞激化矛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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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:人性會因政治社會氛圍改變

法官判刑時強調,涉案帖文針對的人非泛泛之輩,而是時任特首林鄭月娥。被告於 2020  年初發帖,法庭須考慮當時的政治氣氛及激進思維,以及 2019 年的暴力動亂事件。被告沒有明言針對特定群體,而是公權力的代表人物,即時任特首。法官指,觀乎被告的回應及留言,不難看到被告朋友目標一致,即如何加害林鄭月娥。

法官引述,被告的求情信提到,他沒想到兩年前一則「漫不經心」的帖文會有如此後果,自言屬誤觸禁區,重申無意煽惑他人傷人。他只是考慮到當時一般市民普遍對政府不滿,希望以嬉戲形式博朋友一笑。法官又引述被告親友的求情信,指信中可見眾人視被告為善良、溫純的人。但法官指,人性會因政治社會氛圍而改變。

官提中大衝突、立法會被蹂躪等
「血跡斑斑嘅慘痛歷史」

法官提到,法庭中不少如白紙般的青少年,在政治推手或域外政治團體煽惑下,衝擊政府及「私了」不同政見人士。他們都是親友眼中的「乖乖仔女」,犯案者更不乏醫生、教師等。

法官又提及,2019 年立法會遭人大肆蹂躪、中大及理大衝突,甚或最近高院審理的「屠龍小隊」案件,形容是「血跡斑斑嘅慘痛歷史」。官又表示,不少港人都記得,有政治人物「幸災樂禍」地把香港示威形容為「美麗風景線」。

翻查資料,美國眾議院前議長佩洛西曾形容,香港六四紀念活動是「美麗風景線」。多間中文媒體指,佩洛西是以此形容香港的反修例示威遊行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則表示,希望這些「風景線」在美國越多越好。

官:被告「洗白」發帖意圖

法官批評,被告淡化及「洗白」其發帖意圖,「正正是被告這類人,在社交媒體大放厥詞,激化矛盾」,帖文回應可見其煽惑後果,「越講越興奮」,想認真「諗一諗」。而被告的求情信則「幫倒忙」,指被告並非後悔發帖,只是後悔沒有刪除帖文,以留後患。

至於被告留言提到「幫手籌一支曲尺一支來福各 50 飛子彈」。法官提出,是否有人想到「屠龍」案中,有人被安排到台灣軍訓,有人成功把槍運到香港,製作炸彈。法官指,不少人迷失於社會氛圍,被網上輿論激化自己行為,被告的煽動文效果不言而喻。

官:被告發言只有低俗和怒氣

法官提到,被告擁有「好名」,名為「德恕」,但觀乎被告的發言,「本席看不見德與恕」,只有低俗和怒氣。官又引述留言「死全家」、「奶賓府」等,反問這是否善良及有文化的人應有的措詞態度。

藝術家林奕華撰求情信
指被告具赤誠之心

辯方進一步求情時指,根據被告及其親友撰寫的求情信,被告為人品格正面。他於 1980 年代在理工學院畢業,曾在貿發局任職時裝統籌,又在週刊任職編輯。他與藝術家林奕華等人成立藝術團體「進念.二十面體」。

其朋友形容被告正直,對工作有熱誠、有責任心。當中林奕華的求情信提到,在 1980 年代從事藝術工作相當困難,而被告具赤誠之心,推廣藝術活動。

辯方續指,被告被捕後從事兼職侍應等工作,供養在海外升學的女兒。被告肺部有血塊,須服食薄血藥,曾於今年 8 月兩度入院,未知病因,預計今年 12 月再入院覆診。

辯方強調,被告沒有案底,重犯機會非常低,入獄對他而言已有足夠教訓。他被捕後願意提供電子裝置密碼予警方,又同意刪除帖文。而被告在個人 FB 發布帖文,其影響力有限。案發於 2020 年,當時已非暴力高峰期,而帖文留言亦不乏玩味性質,無聊對話。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背景及身體狀況等,予以輕判。

官以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

法官最後稱,考慮到案發時社會暴力狀況及案情等,以 18 個月作量刑起點,因被告身體狀況及同意大部分案情,減刑兩個月,判囚 16 個月。

被告潘德恕(現年 64 歲,案發時 61 歲,報稱退休人士),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,指他於或約於 2020 年 2 月 4 日,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,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
DCCC1017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