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業主大會期限屆滿 合安:已通知不少於5%業主交身分證明 跟進逾350個未能聯絡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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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安:促聯署業主提交身分證明、簽名樣本

合安周六(13 日)公布,在前所未有的特殊情況下,積極籌備召開宏福苑業主大會,並同時集中資源履行及推進各項相關事務,務求能促成業主大會盡快舉行。

合安指,誠如土地審裁處於 6 月 2 日作出的判詞中提及,召開會議及舉行會議存在實際困難。目前,合安正全力跟進召開業主大會所面臨的 3 項主要困難,具體籌備工作進度包括:

  • 已從土地註冊處取得不少於 5% 的聯署業主資料,並已向相關業主發出通知,促請他們盡快提交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簽名樣本,以便與土地註冊處的紀錄核對,從而核實其身分及簽署的有效性;
  • 正向「一戶一社工」尋求協助,跟進超過 350 個暫未能聯絡的單位,持續完善業主通訊資料,以及了解火災中離世人士的遺產承辦進度,在保障所有業主權益的前提下,召開業主大會;
  • 繼續按聯署業主的具體要求,物色能容納至少 1,000 人及可以於周六或周日持續開會 6 小時的合適場地。
合安:正研究判詞法律觀點

合安另指,法律團隊正研訊判詞中的相關法律觀點,以確保後續工作依法合規推進,「我們明白業主期望盡快召開大會,並始終以保障全體業主權益為依歸。」

大維修基金退款安排方面,合安指截至 6 月 12 日,已有超過七成半合資格業主登記預約,合安將繼續適時向業主通報最新進展。

宏福苑五級火 1127
宏福苑五級火(資料相片)
合安申延長開業主大會時限被駁回

法團管理人合安早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召開會議期限,及以替代方式送達通知。法官林展程本月初裁定,土審處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,駁回合安申請。判詞指,合安一方稱既然法庭有權延長通知時限,亦必然可延長開會時限,屬過度擴張條文適用範圍,直斥說法「荒謬、本末倒置」。

法官又指,為免違反法定責任,合安應盡快按要求召開及舉行會議,並指合安已掌握 1,601 戶業主的聯絡資料,民政事務總署亦已提供按「一戶一社工」系統收集的業主電話,「這一切似乎顯示,這些實際困難並非無法克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