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一刺警|梁健輝死因研訊 梁日記首度公開 胞兄:不知他曾在《蘋果》工作

七一刺警|梁健輝死因研訊 梁日記首度公開 胞兄:不知他曾在《蘋果》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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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,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,送院後證實不治。死因庭周三(3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,展開為期 6 天的死因研訊。

梁的胞兄在提問下指,死者生前沒提及社會、政治或新聞事件,沒與他傾談政治立場、亦沒與警方發生不愉快接觸。胞兄又指,在梁死後才得知他曾於《蘋果日報》工作。

庭上又展示梁的日記,當中有手寫字寫上「經過 721,你哋仲認為自己有資格維持治安,仲用埋忠誠勇毅做口號,真係忠誠勇毅,全部契弟。」

另外,法庭下午傳召受傷警蘇敬祖作供,他供稱案發時,梁以左手大力按着其左膊,右手用刀刺向他的左背近膊頭位置。蘇邊跑邊大叫「有刀有刀!幫我!中咗刀!」蘇形容事前不認識梁,案發當天並沒與人起爭執。而傷口傷及肺部,至今仍未能執行職務。(另見稿

警務處被列作利害關係方

死者梁健輝終年 50 歲。法庭選出兩男三女陪審團,案件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主理,研訊主任由外聘大律師葉志康代表。警務處被列作利害關係一方列席,由大律師陸栩然代表,死者家屬則沒有律師代表。

裁判官首先向陪審團解釋,由於死者梁健輝在被捕及警方看管期間死亡,法庭須依例召開有陪審團的死因研訊;另提醒陪審員,研訊可能涉及梁生前的刑事罪行,但只屬環境證供,本案並非刑事審訊。

胞兄:死者性格內向、思想成熟

梁健輝胞兄 X 早前向法庭申請匿名令,獲裁判官批准,今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作供。葉大狀庭上讀出 X 的書面供詞,X 在案發當晚接獲警方通知,指胞弟梁健輝涉及銅鑼灣一案件,受重傷在律敦治醫院急救,當 X 趕抵醫院時胞弟已身亡。X 考慮到胞弟的案件受社會關注,希望低調處理其身後事,於是托朋友為胞弟火化再撒灰。

供詞續指,X 與胞弟在同一所學校就讀中小學,X 形容胞弟成績不錯、思想成熟、性格內向、甚少出門,喜歡閱讀,玩模型及音響,又曾到父親的膠花廠做暑期工。胞弟曾先後就讀理大的工程專業文憑及恒生管理學院的商業文憑,之後從事會計工作,儲錢到澳洲半工讀,修讀銀行金融學士課程,3 年後畢業再回香港。

胞兄:胞弟離世後才知他曾在《蘋果》工作 

X 指,胞弟回港後與父母因工作問題漸生磨擦,胞弟曾稱因未能找到理想工作,所以沒有工作。他及後更搬家離開,2008 年再度搬回父母家中居住,直至離世。X 稱過節時在家庭聚會時才會與胞弟見面,據他了解,胞弟沒有財政問題。

X 在研訊主任葉志康提問下表示,他在胞弟死後才得知,胞弟曾於《蘋果日報》工作。而胞弟在事故發生前數個月沒有向 X 提及有關社會、政治或新聞事件;沒有與 X 傾談政治立場傾向等;沒有表達對人或機構的憎恨及厭惡;生前亦並無與警方發生不愉快接觸。

胞兄:死者着重私隱 不願透露生前工作

X 形容胞弟「一向好冷靜」,生前沒有患嚴重疾病及欠債,亦不見他有不開心或憤怒,沒有流露自殺跡象。X 在事發前半年曾與胞弟見面約十多次,胞弟「完全正常」。X 對於案發當天胞弟行蹤並不知情。

X 在裁判官提問下進一步解釋,X 與父母曾問胞弟從事甚麼工作,但胞弟不願回答,指「佢好着重自己私隱」,沒有人進入其房間。而 X 事發前數個月與胞弟見面時亦只會打招呼。X 認為,胞弟「咁大個人,只要他生活得快樂就可以,大家尋找舒服的相處方式就可」,胞弟與父母的相處方式亦如是。而胞弟自開始工作便一直給父母家用,直至離世。

庭上首度公開梁日記

另外,庭上展示一本屬於梁的日記,當中寫上「經過 721,你哋仲認為自己有資格維持治安,仲用埋 XXX 忠誠勇毅做口號,真係忠誠勇毅,全部契弟。」X 相信為胞弟的字跡。

兩網媒記者目睹部分事發過程

庭上讀出案發時在場直播的《看中國》女記者書面供詞。她在晚上 9 時許抵達崇光百貨外直播,到大約 10 時 05 分,一名男子突然跑向她,與她擦身而過,期間她聽到物品掉下的聲音,她見地上有類似 USB 記憶棒的碎片,及後目睹一名軍裝警向前跑並倒地,同時大批警員再向另一方向跑,該男子被制服倒卧在地,身上有血跡。

另一網媒「Free HK」記者的書面供詞指,他當天晚上 10 時 05 分正在崇光門外聽見有人大叫「咩事、咪郁、放低武器」。他見一名年約 50 歲的男子持刀步行,兩警更向持刀男擎槍。當他再望向該男子時,男子已用左手掩胸,湧出大量鮮血,並把刀拋在地上,男子被 6 至8 名警員制服。

庭上另展示一份文件,內有文字寫上「我係梁健輝」,又透露他在《蘋果日報》登廣告,要求政府於聖誕前就 3 項議題呈交立法會投票,內容包括高鐵總站由西九龍搬到元朗錦上路、取消強積金,及政府違反《基本法》,津貼雙非學生幼稚園至中學學費,若學生父母為香港人,便有權優先選擇同區學位。

X 在作供後確認,他不會繼續出席死因研訊,亦不會有其他家人出席研訊。庭上所見,家屬席一直懸空。

CCDI-555/2021(MC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