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 歲二級懲教助理涉於 2023 年 5 月醉酒鬧事,襲擊到場處理的警員,他承認襲警罪,周二(9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。
裁判官何慧嫻指,被告承認因一時衝動、酒精及憤怒而犯案,報告顯示他一直主動接受治療,以治理其精神和情緒問題;考慮認罪和初犯,遂接納報告建議。官提醒,被告須遵從條件,參與輔導和治療,若不遵從可帶返法庭重新判刑。
辯方指,報告顯示被告因精神問題而犯案,事後願意面對過錯,作出改變和更生,亦得到家人支持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36 歲二級懲教助理涉於 2023 年 5 月醉酒鬧事,襲擊到場處理的警員,他承認襲警罪,周二(9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。
裁判官何慧嫻指,被告承認因一時衝動、酒精及憤怒而犯案,報告顯示他一直主動接受治療,以治理其精神和情緒問題;考慮認罪和初犯,遂接納報告建議。官提醒,被告須遵從條件,參與輔導和治療,若不遵從可帶返法庭重新判刑。
辯方指,報告顯示被告因精神問題而犯案,事後願意面對過錯,作出改變和更生,亦得到家人支持。
36 歲二級懲教助理涉於去年 5 月醉酒鬧事,襲擊到場處理的警員,周二(19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。裁判官何慧嫻押後至 4 月 9 日判刑,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,被告續准保釋候判。
案情指,被告欲尋找酒吧不果,與大廈保安員發生爭執,隨後向到場警員大聲呼喝,將其推到牆邊,以及掌摑警員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事後被診斷患有狂躁症,但他案發時不為意患病,及受酒精影響犯案。
一名 56 歲地盤工,上周涉向女途人臀部淋潑不明液體,被警員當場拘捕。男子被控一項「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」罪,案件周一(2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 控方申請押後,以待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,評估他是否適合答辯。控方另透露,仍有同類案件尚在調查。辯方申請保釋被拒,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1 日再訊,期間被告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。 被告李國定(56 歲,地盤工人)被控一項「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」罪,指他於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 4 號地下外,作出性質猥䙝、淫䙝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,即向女子 X 臀部位置潑上不明液體。 WKCC851/2024
2020 年《國安法》生效翌日的七一遊行,有示威者聚集銅鑼灣中央圖書館一帶,被警方發射水炮驅趕。警方事隔近兩年後重新拘捕 4 名「踢保」男子,其中兩男經審訊後裁定非法集結罪成、判囚 5 個月。現已完成服刑的兩人,不服定罪上訴,周三(7 日)在高院聆訊。
上訴方爭議原審的身分辨認不穩妥,例如沒根據案例,考慮會否人有相似;又質疑原審僅因信納控方案情就拒絕考慮辯方案情。上訴方另質疑,原審或錯誤裁定上訴人有意圖參與非法集結。答辯方律政司則認為定罪穩妥。
暫委法官郭啟安聽取陳詞後,認為目前身分辨認的證據「都幾強」,不過原審裁判官裁決時也的確沒作清晰指引,至於此舉會否引致其定罪不穩妥,他需時考慮,押後裁決。
2020 年 7 月 1 日,大批市民上街抗議《港區國安法》,19 歲青年被指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「搶犯」,阻礙警員拘捕一名女子,被控阻差辦公罪。原審裁判官指呈堂影片與警員供詞不符,斥律政司「告告告!告到天腳底都要告」,終裁定表證不成立,被告無罪釋放。
事隔約一年半,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,周二(30 日)在高等法院處理。律政司一方稱,原審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時,提及警員發射海綿彈違反警隊武力、驅散行動值得商榷等,認為原審裁決時考慮了不相關的事項。
法官陳仲衡亦指,「商榷」一字,「嚴格嚟講,唔係一個事實裁斷,係一個意見…咁樣點會係毋須答辯時成為咗佢嘅理由?」答辯方則指,原審可根據片段考慮警員是否有合理懷疑基礎作出拘捕。法官稱需時考慮,不遲於 4 月 30 日頒下裁決。
2022 年 9 月,社民連在銅鑼灣設街站,並展示印有梁國雄、岑子杰、陳皓桓的橫額。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、成員「阿牛」曾健成及唐婉清早前遭票控「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」,曾及唐早前認罪,被判罰款一千元,余的案件周二(12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。
余親自應訊及否認控罪,並指會自辯,不聘請律師。他表示,擬爭議控罪的相稱性,並牽涉《人權法》、《基本法》原則,但需再仔細研究。另控方透露,將傳召 9 名證人,包括食環署及地政處職員。
裁判官施祖堯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作審前覆核,著余期間搜集資料,列出各項爭議事項,以及與控方聯絡草擬承認事實。
2023 年 10 月 1 日,被稱為「美國隊長」的容偉業,據報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身穿印有「香港加油」字樣的黑色 T-shirt,並舉起白花,警員截查時指他不願出示身分證,容及後被押在地上及拘捕。
容被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,指他故意阻撓兩名警員。案件周二(14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,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9 日再訊;他准以 1 萬元保釋。控罪書顯示,案件由國安處負責。
2022 年 9 月,社民連在銅鑼灣設街站,並展示印有梁國雄、岑子杰、陳皓桓的橫額。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、成員「阿牛」曾健成及唐婉清早前遭票控「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」,案件周二(17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唐婉清及曾健成表示認罪,裁判官曾宗堯判處二人罰款一千元,另需分別支付 53.6 元的移除費用。另余煒彬申請押後,以待索取控方文件,裁判官下令將其案件押後至 12 月 12 日再訊。
2020 年 5 月 24 日,大批市民在港島遊行,抗議《國歌法》及《國安法》,銅鑼灣爆發警民衝突。案發時 24 歲、現年 27 歲男子,事隔兩年被控一項暴動罪,周二( 1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認罪,押後至 9 月 26 日判刑,期間被告續准保釋。
呈堂片段見遊行中有人高叫「香港獨立」、「光時」等口號。暫委法官彭亮廷關注,口號「似乎係有好強煽動分裂國家元素喺度」,辯方指沒有證據指被告有份叫喊。
另外,辯方指被告被捕時頭部受傷,至今仍要覆診。法官關注傷勢是否因本案而起,追問被捕當日醫療報告,辯方稱會嘗試索取。
2023 年元旦,一名 23 歲中大法律博士生,被指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展示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建輝的素描,並在地上擺放蠟燭及花束悼念,被控一項煽動罪。 案件周五(28 日)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,控方申請加控一項企圖煽動罪。控罪指,被告涉在香港連同一個名為「周鋒鎖」的人及其他人,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,引起憎恨或激起藐視中央或激起對其離叛。 控罪未有註明「周鋒鎖」是真實姓名抑或是化名或代號,亦未列出案發地點及具體涉案行為。案件押後至 9 月 8 日進行答辯,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。女被告身穿黑色上衣,聽畢控罪後表示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