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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向JPEX公司索償185萬元 稱因林作信可安全投資 後發現無法提取虛擬幣

二人向JPEX公司索償185萬元 稱因林作信可安全投資 後發現無法提取虛擬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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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涉兩名原告 7 名被告

兩名原告分別為 Chan Wing Yan(音譯陳詠欣)及Lee Sung Him Herbert(音譯李晨謙),被告依次為 JPEX 於澳洲的註冊公司「JP-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」、JPEX 在港註冊公司「WEB3.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」、3 個區塊鏈錢包地址的持有人、由香港註冊公司 Kangarooss Limited 持有的場外交易所「Coingaroo」的總經理趙敬賢,以及任何透過實施、協助、參與,導致兩名原告把資產轉移予上述 6 名被告的人。

入稟狀:林不斷強調 JPEX 可信

入稟狀提及,自 2021 年起,JPEX 於香港透過廣告及與 KOL 合作等方式,廣泛地宣傳自己的平台,當中包括林作、陳怡、蔡曉東及陳定幫。當中林作亦自稱為 JPEX 的合伙人,而原告陳詠欣曾參與林作的講座及追蹤林的社交媒體,林不斷強調 JPEX 的可信及穩定程度。

原告參與講座後,相信 JPEX 是持牌、真確及安全的虛擬貨幣交易及投資平台,所以她於 2023 年 7 月至 8 月期間,陳於 JPEX 平台以她及另一名原告李晨謙的名義,分別註冊兩個及一個帳戶。陳另轉移約 6,220 元泰達幣至其中一個帳戶,並在林作的介紹下,使用林的邀請碼到場外交易所「Coingaroo」購買泰達幣。陳再於「Coingaroo」總經理趙敬賢指示下,轉帳 185 萬港元到趙的銀行戶口,以換取泰達幣。

入稟狀:未獲授權被轉走大部分泰達幣

入稟狀續指,證監會於 2023 年 9 月 13 日發警告指 JPEX 無牌經營。翌日,JPEX 宣布提高提取貨幣的手續費,限制用戶提幣。陳及李隨後提出緊急提幣要求,發現 3 個帳戶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,被兩間 JPEX 公司等人轉走近 24.7 萬泰達幣,但 JPEX 帳面仍顯示原有款項。

警方於同年 11 月 11 日採取行動拘捕林作及公司代表等人。但 JPEX 同日發聲明指平台正進行重組,將盡快重新運作,但及至入稟日,平台並無重新運作,沒有用戶可提幣。

入稟狀:要求法庭下令被告賠償

原告指,第一至四及第七被告,即 JPEX 兩間公司等人違反受託人責任,令原告無法提取泰達幣,要求法庭宣告 JPEX 及相關人以信託形式為原告持有約 24.7 萬泰達幣、禁止被告挪用相關款項,被告需重組及償還相關欠款。原告提供另一替代方案,針對趙敬賢,原告稱她曾向趙存入 185 萬港元,要求趙歸還不當得益。

DCCJ 2977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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