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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老師自殺案 被解僱校長羅婉儀向東華三院追逾800萬元 明年1月再訊

林老師自殺案 被解僱校長羅婉儀向東華三院追逾800萬元 明年1月再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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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,2019 年 3 月不堪工作壓力墮樓身亡,死因庭裁定她死於自殺。校董會指時任校長羅婉儀管理不善,將她解僱。羅婉儀指校董會無理解僱,追討逾 800 萬元賠償,並要求復職。她原入稟勞資審裁處,審裁官轉介案件往高等法院處理。

案件周二(20 日)在高院再訊,聆案官何志賢批准校董會一方申請修改抗辯書,訂於 2024 年 1 月 16 日進行案件管理。聆案官另詢問羅婉儀會否聘請律師,羅表示正在研究。
羅婉儀表示正研究聘請律師

原告為羅婉儀,被告為東華三院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。早前入稟狀指,羅指校董會不合理解僱她,違反服務合約及《僱傭條例》,羅要求復職或校董會支付終止僱傭金,共涉逾 800 萬元。

羅婉儀沒有律師代表,自行處理案件。案件在高院再訊,校董會一方申請修改抗辯書獲批,雙方同意本案不涉專家證供。聆案官何志賢詢問羅,會否聘請律師;羅表示正研究。聆案官何志賢下令雙方於 10 月 9 日之前,將證人陳述書存檔,並訂於 2024 年 1 月 16 日進行案件管理。

林麗棠被裁死於自殺
死因官指羅召見觸發情緒崩潰

小學教師林麗棠在校內墮樓身亡,死因庭 2021 年 1 月裁定她死於自殺。死因裁判官綜合證供,指案發前一周,林被發現漏發澳門交流活動的通告,羅召見林責備,要求她自動辭職及寫報告解釋,最終活動順利進行,但羅案發前一日第二次召見林責備。

裁判官總結,第二次被校長召見是令林情緒崩潰的觸發點,將林推向不能承受的境況,又指假若羅沒有再次召見林、辦學團體為與林的會面保密,以及副校長為林挺身而出,悲劇便不會發生。

HCA1404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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