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,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,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,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。 案件周一(24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,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分拆案件處理。其中 3 人否認控罪,案件分別排期至 2023 年 2 月至 3 月開審。辯方透露,將爭議在事實和法律上是否構成「侵入」,以及被告是否知道其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。餘下 2 名被告押後再訊。
任職入境處兩被告 分兩案明年 2 月開審
第二被告、入境事務助理員黃梓軒的代表律師指,審訊時將傳召證人,證明該虛假「安心出行」應用程式連結是由朋友轉載予被告,被告當時誤以為該軟件為官方「安心出行」應用程式。案件排期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開審。
代表第三被告、入境事務主任陳國飛的律師透露,被告沒有爭議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應用程式,屆時會爭議被告在事實上和法律上是否構成「侵入」。案件排期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開審。
另一案明年 3 月開審
第五被告、運輸工人文劍偉的案件,則排期至 2023 年 3 月 6 日開審。其代表律師透露,審訊時將會爭議,被告是否真誠相信其使用的應用程式為虛假,以及政策執行和制定上如何構成「入侵」;又認為即使被告知道正在使用虛假程式,其行為亦不構成「侵入」。
另 2 人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及 12 月 5 日再訊,以待索取法律意見。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5 人被控在灣仔入境大樓
侵入公共機關物業單位
5 名被告依次為莫冠恒(45 歲,審計主任)、黃梓軒(29 歲,入境事務助理員)、陳國飛(34 歲,入境事務主任)、伍敏怡(23 歲,文員)及文劍偉(29 歲,運輸工人),各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,指他們於 2021 年 11 月 1 日,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,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,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。
根據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,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,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,可處監禁 3 個月。
ESCC593/2022、ESCC2094-2097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