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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用假「安心出行」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認罪 保釋2.24判刑

涉用假「安心出行」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認罪 保釋2.24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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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,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「安心出行」。5 人被指在當天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「安心出行」,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。

23 歲女文員周五(3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擔心使用真實程式會披露私隱,一時愚蠢犯案。裁判官溫紹明考慮被告案發時年輕,相信她認罪有真誠悔意,接納辯方所指她有良好品格。而她因本案失去工作,信納她已受教訓,現時工作亦表現良好,下令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把案件押後至 2 月 24 日判刑,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案情:被告用假「安心」被截停發現

23 歲女被告伍敏怡今承認控罪,同意案情指,政府公布於 2021 年 11 月 1 日,所有人進入政府大樓前均須使用「安心出行」應用程式掃描二維碼,屬強制措施,而涉案入境事務大樓則屬政府物業。

案發當天,大樓入口有職員駐守及擺設顯眼的櫃檯,以確保進入大樓人士均有遵守要求。案發時被告於大樓 19 樓工作,當天早上約 9 時,有職員目睹被告途經櫃檯,於是截停被告,要求她展示「安心出行」二維碼。但職員發現被告所展示的介面,與真實的應用程式有所不同,缺少了一個圖示,懷疑她使用虛假應用程式,於是把被告轉交上司檢查。另一職員檢視後發現被告所使用的程式可以手動輸入地址,屬虛假程式,最終報警處理,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。

案情:被告曾瀏覽連登帖文「離線安心出殯」

案情續指,被告的上司在事發前數天曾安排被告,通知其他同事此項新措施。被告當時確認所有同事均得悉要使用真實「安心出行」程式。警方在被告的 WhatsApp 找到被告及她的項目經理相關對話。

警方另發現被告曾在事發前約一個月,先後 6 次在連登瀏覽有關「離線牌安心出殯」的帖文。而被告使用虛假程式進入大樓,屬於政府處所的「侵略者」。

辯方:被告擔心用真實程式披露私隱

辯方求情指,被告因本案已被辭退,當時她年僅 22 歲,是大學畢業後的首份工作。現已覓得新工作,最近更獲晉升。被告自小因父親賭博問題,於破碎家庭長大,但她沒有放棄,一直品學兼優,持續參加不同義工,工作表現亦良好,擁有正面良好的品格。被告的家人,前任及現任上司均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。

辯方又提及,被告當時使用虛假應用程式僅為上班,而當時社會氣氛及不同資訊,令她認為若使用真正的應用程式,會披露她的私隱,因一時愚蠢而犯案。再加上當天是首天須強制使用安心出行,被告並不知道使用虛假程式的後果。而且被告受查時態度合作,明白本案嚴重性,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。

5 人被控在灣仔入境大樓
侵入公共機關物業單位

5 名被告依次為莫冠恒(45 歲,審計主任)、黃梓軒(29 歲,入境事務助理員)、陳國飛(34 歲,入境事務主任)、伍敏怡(23 歲,文員)及文劍偉(29 歲,運輸工人),各被控一項「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」罪,指他們於 2021 年 11 月 1 日,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,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,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。

ESCC2096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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