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4 歲患嚴重抑鬱的退休漢,於去年突然持刀造訪胞兄寓所,再追斬對方。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法官李素蘭周一(7 日)在高等法院按報告建議,判處一年醫院令。但表明因應精神科醫生評估,被告完成醫院令後,可能仍需住院治療,希望其家人繼續支持被告。 庭上提及,精神科報告指,被告案發時有嚴重抑鬱,因妄想而認為事主與自己妻女有染,所以犯案。法官指,猶幸當時事主妻子在家,又有兩名鄰居協助制服被告,否則會造成更嚴重傷害。
案情:被告突持刀斬事主
案情指,被告於 2022 年 4 月 15 日早上,到訪胞兄、即本案事主陳秋水(譯音)寓所。事主聽到門鐘後,起床招呼被告入屋,被告隨後突然從袋中取出一把菜刀追斬事主,稱「我要斬死你!」傷及事主頭頸。事主嘗試擋格,二人糾纏間事主跌倒在地。被告踩向事主,用手捏其頸。事主大叫「你做咩斬我?」
事主妻子聞聲後步出廚房,見狀上前捉著被告的刀,被告表示也會斬向她。事主妻子後來成功搶走菜刀,被告繼續捏著事主頸部,踢向其私處。事主妻子大叫求助,兩名鄰居到場協助制服被告,報警處理。
警方到場後拘捕被告,發現他情緒激動,送院治理,事主亦送院搶救。精神科醫生指,被告有嚴重抑鬱症及思覺失調。
被告妄想事主與自己妻女有染犯案
法庭最近再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,均建議判處被告一年醫院令。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,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,與事主沒有結怨。其家人對於未能發現被告的精神狀況感到難過,認為被告在 2019 年曾患缺血性中風有所影響。他中風後已退休,因疫情關係已一段時間沒有與事主見面。報告指,被告案發時有嚴重抑鬱,妄想事主與自己的妻子及女兒有染。
法官提及,事主拒絕就創傷報告提供協助。而被告近期的精神科報告可見,其妄想情況加劇,有高風險使用暴力,建議判一年醫院令,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。
被告陳宗顯(64歲),承認於 2022 年 4 月 15 日,在天水圍天頌苑一單位非法傷害陳秋水(譯音),意圖導致他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HCCC95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