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被控在今年 3 月,於中環一間醫務中心縱火損壞牆壁。他早前承認縱火罪,周四(11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。辯方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躁鬱症,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認為被告是因為病發才犯案,終判被告 2 個月醫院令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一名男子被控在今年 3 月,於中環一間醫務中心縱火損壞牆壁。他早前承認縱火罪,周四(11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。辯方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躁鬱症,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認為被告是因為病發才犯案,終判被告 2 個月醫院令。
2022 年 5 月,一名女子在住所餵 16 個月大的兒子,喝混有安眠藥的水,然後燒炭自殺。兒子不治,母親獲救後被控謀殺。她早前在高等法院以「減責神志失常」為基礎承認誤殺罪。法官張慧玲周二(24 日)判被告 9 個月醫院令,須於小欖治療中心接受治療。
官提到,精神報告指被告須接受 9 個月入院治療,若非參考到醫生建議,考慮本案背景、被告的心理狀況,且她已還押達 3 年,會判她接受感化令。但報告建議被告接受住院治療,法庭亦別無選擇,故下令被告接受 9 個月醫院令。
官在判刑後向被告指,本可簡易宣讀判決,但選擇在庭上詳述背景,是希望表達「我理解你為何會這樣做」。官又指,收到囚友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,對於被告為囚友所做的事,形容是「刮目相看」(impressed)。法官最後提到,現時法律程序已結束,希望被告能集中接受治療,盡快重投社會。
2024 年 10 月,64 歲退休婦被指在荃灣一帶,用剪刀割爛逾 50 張慶祝國慶 75 周年橫額或海報。被告早前承認 6 項刑事損壞罪,辯方求情指被告幻聽、不涉政治因素,法庭為她索取精神科報告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按報告建議,周二(28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 3 星期醫院令。
一名 21 歲患自閉症男子,涉於 2023 年 9 月至 10 月間,在 Facebook 煽惑他人傷害政府官員、警察及其他人士,被控一項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。案件轉介區院,辯方周四(28 日)指被告擬認罪,沒保釋申請。法官高勁修排期 5 月 29 日正式答辯及求情,期間被告續還押。
案件首次提堂時,控方為被告申索精神科報告,指其 Facebook 帖文提及人物數量「唔太現實」、「精神方面需要探索一下」。其後兩份報告指被告適合答辯,並建議判處醫院令,控方一度申請押後,以「睇吓呢個控罪是否恰當,同埋係咪喺度處理」。
48 歲婦人於 2021 年疑因受精神困擾,擔心有人會綁架自己女兒,遂於奶茶滲入 30 粒安眠藥,予丈夫及女兒飲用,待二人入睡後再用刀襲擊女兒,指「為免她受他人傷害」。被告由陪審團裁定,企圖謀殺及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」兩罪成,周四(1 日)判刑。
高院法官張慧玲稱,本案毫無疑問是一宗悲劇,指被告當時是深信其女兒有危險,並指如非患上精神病,她不會犯案,因而減低罪責。官又指,被告自案發後一直接受接療,但仍有病徵,暴力風險高,故判處 12 個月醫院令,並祝願被告早日康復。
患精神分裂的 38 歲男子,被指今年 11 月在北角揮拳打女途人臉部後,再手執國旗丟地踐踏,周三(13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」及「侮辱國旗」兩罪,判處 3 個月醫院令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患精神病,早前涉另一宗傷人案後,已盡量避免到人多之地,惟案發時其居所周邊有地盤打樁,受噪音、精神病影響,「喺屋企又唔係,出街又唔係」。
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,侮辱國旗縱是初犯,亦須即時入獄,襲擊他人亦屬嚴重罪行,尤其本案被告與事主毫不相識,無故在街揮拳致對方受傷。考慮被告認罪、有悔意,案發前沒赴精神科覆診或致病情加劇,加上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行為較怪異,平衡公眾安全及被告權益後,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醫院令。被告聞言數度稱「唔好意思」。
今年 10 月,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余偉良在牛頭角被一名 40 歲無業男子揮拳襲擊,其後送院治理。該名男子周五(10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被判 3 個月醫院令。
庭上指,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適合答辯,並建議醫院令。案情指,兩人互不相識,當余於行人路跑經被告,被告突以右手打向其左臉,使其太陽眼鏡破裂,余的臉受傷。控方指,余要求被告賠償「一副爛咗嘅太陽眼鏡」、值 950 元,辯方指被告將於出院後籌錢賠償,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