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歲女童今年 5 月在仁濟醫院,接受頭部傷口縫合後心臟驟停、情況危殆,至今仍留醫兒科深切治療部,院中度過五歲生日。參與縫針程序的一名護士及一名病人服務助理,事隔 4 個月後被起訴一項虐兒罪,周一(30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。
裁判官應控方要求,押後 12 月 23 日再訊,以便續查案件,包括索取女童醫療報告、醫院紀錄及證人口供。控方不反對兩被告保釋,官准二人以 1 萬元擔保,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、每周赴警署報到兩次。
二人被停職
被告張天穎(26 歲,註冊護士)、尹美君(62 歲,二級病人服務助理),被控一項「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」罪,指二人於 2024 年 5 月 25 日,在香港,身為超過 16 歲而對一名 4 歲的女童,即 X 負有監護、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虐待或忽略 X,其方式可能會對 X 帶來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。
醫管局上周六(28 日)發稿指,兩員工將被暫停職務;女童由 2024 年 5 月 25 日至今,仍留醫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,依賴鼻胃管餵食和呼吸機治療,情況危殆。
女童父親指女兒情況不理想
有立法會議員周一偕同女童父親出席記者會,女童父親指「呢幾個月,我喺瑪嘉烈醫院,日日夜夜見到我個女瞓咗喺醫院,成身插滿晒喉,呼吸都係靠呼吸機,好辛苦。佢咁細個,4 歲幾 5 歲…佢仲有好多世界,好多嘢未見識過,好多嘢未接觸過」,形容整個家庭「好痛苦」,「無諗到俾佢,仁濟醫院去破壞咗我嘅家庭」。
女童父親又稱,瑪嘉烈醫院主診醫生表示,女兒的情況「每日都係下滑緊,總之就係唔理想啦」。代表女童家屬的律師則指,會考慮循民事索償,又表示警方、律政司會就醫療事故起訴並不常見,反映是次事件嚴重性。
協助家人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表示,兩個月前曾就此,在立法會向醫衞局局長盧寵茂提出口頭質詢,包括要求醫管局交代,改善縫針指引的進展,惟醫管局至 7 月下旬才於其轄下刊物《風險通報》中,通知員工 4 點改善建議,質疑局方未公開向公眾及家屬解釋。
STCC3973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