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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警伊院誕嬰血崩亡 家屬:切除子宮屬致命一刀 把她推向懸崖 官押 9.22 裁決

女警伊院誕嬰血崩亡 家屬:切除子宮屬致命一刀 把她推向懸崖 官押 9.22 裁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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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 年 10 月,懷有 37 周身孕的 26 歲女警在伊利沙伯醫院進行產檢時,發現患有妊娠毒血症,獲安排催生,但在誕嬰後大量出血,3 天後宣告不治,死因研訊周三( 21 日)踏入第 7 天,由家屬及醫管局代表陳詞。

死者胞姊哭訴,死者子宮有胎盤殘留物,又引述專家指即使死者及後患瀰漫性血管內凝血障礙,亦非直接致死原因。家屬認為,醫生為死者切除子宮,則屬「致命一刀」,「把她推向懸崖」,最終引致大量出血死亡。而胞妹死亡令其家庭傷口永遠不能癒合,「小朋友永遠冇母愛」。

醫管局一方引述專家回應指,是「無聲無息、措手不及」的羊水栓塞引致死者大量出血,而分娩時萬一出現羊水栓塞,是無可避免。醫生判斷死者子宮收縮乏力,所以決定切除子宮,當時沒有數據顯示死者有凝血障礙。

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聽畢雙方陳詞,押後案件至周四(22 日)裁決。
家屬:切除子宮屬「致命一刀」 把死者推向懸崖

死者胞姊引述庭上證供指,死者子宮有殘留胎盤,而法醫根據照片認為殘留的胎盤碎片屬「肉眼可見」。而死因庭延聘的專家、中大醫學院婦產科學系教授梁德楊曾指出,即使死者生前患有羊水栓塞,繼而發展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(DIC),亦只會增加其死亡風險,並非直接致死原因。

胞姊指,可向其姨甥女說,「唔係因為佢(死者女兒)令到媽媽死亡。」

胞姊質疑,死者的抽血報告顯示她出現凝血問題,但醫療團隊沒有為她提供凝血因子,死者沒有得到準確的治療。至於醫生及後決定切除死者子宮,胞姊批評,按常理若得知死者有凝血問題,不應造成更大傷口,以免大量流血。她指梁德楊作供時,曾提及可用做子宮結紮手術止血。

胞姊又形容,死者的情況一度穩定下來,質疑醫生為其切除子宮,屬「致命一刀」,「把死者推向懸崖」,手術最終引致大量出血死亡。

家屬:傷口永遠不能癒合 「小朋友永遠冇母愛」

胞姊哭訴,死者死亡對其家庭及姨甥女成長,構成負面影響。「父母失去女兒,我同弟弟失去姐妹,姨甥女失去媽媽」,傷口永遠不能癒合,「小朋友永遠冇母愛」。她又指,伊院產房在事發後不久再發生另一宗孕婦產後死亡案,希望伊院可執行改善方案,並非把所有問題推向死因庭。

醫管局:專家指羊水栓塞致死者大量出血

醫管局代表大律師吳美華回應指,家屬專家勞子僖雖然認為,醫生可輕易檢查及取出殘留的胎盤,但死因庭專家梁德楊則認為,難以憑照片判斷殘留物與子宮頸的距離,並非一定容易被看見。

醫管局委聘的專家譚永雄亦同意,胎盤殘留不足以解釋死者大量出血的問題,相信是「無聲無息、措手不及」的羊水栓塞所致,又指分娩時萬一出現羊水栓塞,是無可避免。死者案發時亦沒有典型的羊水栓塞情況,能解釋為何醫生沒有診斷死者患羊水栓塞。

吳美華續指,醫生當時判斷死者子宮收縮乏力,所以決定切除子宮,當時沒有數據顯示死者有凝血障礙。

官:切子宮引致大出血 與深切治療部報告脗合

裁判官打斷指,根據死因庭專家證供,團隊進行手術時,並沒有相關驗血報告,質疑團隊當時以較早期的報告,判斷死者的凝血問題。吳美華回應,醫生觀察到死者針口沒有出血,因此判斷沒有凝血問題。醫生考慮後,亦認為切除子宮屬最快的治療方法。

裁判官引述死因庭專家梁德楊指,死者因羊水栓塞導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(DIC),而醫療團隊明知死者有 DIC,仍進行切除子宮手術,引致其大量出血,最終致死。若當時沒有進行手術,便不會導致出血,「係人為因素」。醫管局專家譚永雄則認為,是羊水栓塞導致其死亡。

裁判官又提及,切子宮造成的傷口引致大量出血,與深切治療部的報告脗合。

死者葉素欣於 2016 年懷孕, 10 月 6 日前往伊院接受產檢,發現患妊娠毒血症。院方認為葉適合生產,遂為她催生。死者分娩後不斷出血,經子宮切除手術未見改善,延至同月 9 日離世,終年 26 歲。

CCDI-602/2016(S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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