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業主早前聯署要求屋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召開業主大會,至今有逾 420 人簽署,惟合安周二(7 日)回覆居民指,資料未符合法定要求,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會議。民政總署周四(9 日)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指,接獲個別業主投訴,指有關聯署缺乏核實機制,可能涉及冒簽行為,已轉交執法部門調查跟進。
居民 Andy(化名)指,街坊自行收集聯署,只能確保資料不會重複,認為核實資料的責任在合安身上,「你有晒資料㗎嘛,你咪自己去核實真定假囉」。他又引述物管公司置邦文員駱倩盈在聽證會指,「打個交叉都係 proxy(授權)」,質疑「管理處可以(接受),我哋填晒(資料)你又話唔可以」。
民政總署:有業主投訴聯署缺乏核實機制
民政總署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指,據了解,有業主於 3 月 15 日向合安發電郵,提及透過網上表格收集到宏福苑業主的關注,但並無其他資料。該業主同月 22 日再向合安發電郵,提供一些資料。合安在諮詢法律意見後,確認有關業主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相關法定要求,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會議。
民政總署指接獲投訴,有個別業主指所謂聯署缺乏核實機制,可能涉及冒充業主及虛假簽署等不當行為,當中的個人資料亦有被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的風險,指已將有關投訴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調查跟進。
民政總署又指,合安已公布將於 5 月上旬舉行簡介會,讓業主掌握各項資訊,時間將不會與返回單位執拾安排和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的時間重疊。
逾兩成業主參與聯署
有業主上月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,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,包括公開 8 幢樓宇完整勘察報告、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(見報道)。
有份發起聯署的居民指,扣除無效資料,至今有 428 人簽署,若以宏福苑 1,984 戶計算,即逾兩成的業主已參與聯署,滿足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。
根據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,在不少於 5% 的業主提出書面要求下,管委會主席須在收到要求後 14 天內,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宜召開法團的業主大會,並在收到要求後的 45 天內舉行該業主大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