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及其妻子,被指於 2022 年虛報其室內設計公司銷售及營業額下降,詐騙「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」約 33 萬元貸款。兩人被控兩項欺詐及一項洗黑錢罪,案件周二(1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。
二人暫時毋須答辯,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申請,押後案件至 10 月 6 日再訊,以待轉介區域法院文件,期間被告獲准保釋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及其妻子,被指於 2022 年虛報其室內設計公司銷售及營業額下降,詐騙「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」約 33 萬元貸款。兩人被控兩項欺詐及一項洗黑錢罪,案件周二(1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。
二人暫時毋須答辯,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申請,押後案件至 10 月 6 日再訊,以待轉介區域法院文件,期間被告獲准保釋。
8 月 31 日為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,最終有 99.1% 住戶交回「收購建議信」,餘下 17 戶未有交信。遺屬葉家駒、李國鴻出於不同考量,在死線前交信。
葉家駒的兒子同住宏福苑,因背負按揭只能賣業權;葉家駒掙扎下亦決定賣業權,協助兒子再置業。李國鴻則指,政府表明不排除立法,嘆「點同佢鬥」,只好先交信「拖住佢先」,之後再決定是否正式簽買賣協議。兩人同感不忿、無奈,葉坦言:「我一賣,就係肉隨砧板上,『人為刀俎,我為魚肉』。」
儘管失去業主身分,李國鴻表明「公義同土地係兩件事」,會堅持追尋真相;葉家駒亦說,他追究的是太太為何死亡,「無論我係唔係呢個地方嘅業主,改變唔到太太喺度過身嘅事實。」
宏福苑大火後需進行加固工程,3 名工人涉在宏泰閣偷取價值約 9 萬元首飾,案件周一 (31 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。裁判官陳炳宙批准修訂控罪詳情,指被告偷取頸鏈連吊墜、手鐲、戒指及現金,案件押後至 9 月 17 日在區院再訊。3 被告繼續還押。
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及其妻 5 月被捕,被指詐騙「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」逾數十萬貸款,被通宵扣查後獲准保釋。據傳媒報道,兩人被落案起訴兩項欺詐、一項洗黑錢罪,將於周二(9 月 1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。
警方早前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,稱早前接獲報案,懷疑有公司騙取政府「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」,重案組調查後拘捕一男一女,涉及「串謀欺詐」及「洗黑錢」罪,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 1A 隊調查。
宏福苑大火至今 9 個月,8 月 31 日將會是業主出售業權期限。房屋局指截至周日(30 日)中午,收到逾 97% 業主交回「收購建議信」,只餘 45 戶未交。政府指,限期屬「嚴肅的時間線」、不會延期,以免影響後續工作,不排除立法收回業權。
有原不打算出售業權的居民,為了安頓家人,無奈在死線前交信;有居民過去一周在賣與不賣之間反覆思量;亦有居民說,即使成為不賣業權的 1%,仍會堅持到最後。
出售業權,是否宏福苑的最終章?1,984 戶居民各有抉擇,《法庭線》訪問 5 名居民,聽聽他們在安居與不屈之間如何掙扎。
宏福苑居民經歷兩輪上樓執拾後,政府早前公布,如居民有需要再上樓,可透過「解說專隊」等向政府提出要求。搬運公司「貨 Van 仔」周四(27 日)在 FB 表示,被召喚到宏福苑替居民搬運。政府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時確認,在 6 月至 8 月期間,安排了超過 10 戶因其「個別理由」返回單位收拾。
多名居民指,其社工對再上樓安排並不知情。其中有已簽約出售業權的居民質疑,所謂「個別理由」準則不明,「樓又賣咗啦,都照你所講咁做,依家好似玩我哋。」另一已交「收購建議信」的居民則指,「乜嘢叫個別理由,人人平等,何來個別」,認為政府應一視同仁處理居民申請,並確保負責社工掌握最新安排。
宏福苑 8 幢大廈由一條馬路分隔,校車每天駛到大埔公立學校外,接載屋苑裏的學生。一班同學仔由等車到上車,總是說個不停。住在宏新的阿 Da、宏仁的阿 Chel 與宏志的阿 Cor,就是這樣結緣,自小學便形影不離,後來結成「宏福三女俠」。
3 人童年的相簿裏,充滿彼此的身影,也離不開宏福這個家。
一場大火摧毀了她們的家園。面對單位損毀程度、家人需要等不同考量,3 人對是否接受政府收購建議各有掙扎,有人已接受現實,有人仍需時間沉澱,未有定案。但她們異口同聲說,彼此不曾為此爭執,因太理解對方的處境。
如今散落在港九新界的「三女俠」,仍習慣回到大埔相聚。宏福苑,仍是她們永遠的家園。災禍之中,她們長出更深的連繫,也更珍惜彼此的陪伴。
「如果冇佢哋喺度嘅話,其實我諗⋯⋯有時候真係唔知點樣行落去。」阿 Chel 說。
距離 8 月 31 日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仍有 6 日,房屋局周二(25 日)發稿提醒,業主如接受政府收購建議,須於期限當日下午 5 時前交回「接受收購建議信件」。發言人指,「從收購數字反映,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」。
發言人續指,限期屆滿後,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,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其單位的風險,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須透過立法方式,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。
8 月 31 日為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。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周日(23 日)在商台節目指,截至 8 月 21 日已有 94.7% 業主接受收購,當中 74.1% 已簽買賣合約,目前尚有約 100 戶居民未交回信件。黃偉綸形容,限期屬「嚴肅時間線」、不會延期,以免影響後續工作。
黃偉綸又指,政府會考慮立法收回業權,但因宏福苑並非重建或重新發展,現時法例不適用,預計政府於 2027 年處理。他說,若用到法律手段,會依法補償,不過目前法例,補償會參考收購時的市值,指宏福苑受災後價值,比起目前絕對有所減損,料「大幅不如」政府收購價。
8 月 31 日為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。有居民向《法庭線》表示,周三(19 日)收到「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」信件,稱代表政府提醒收購期限。
信件提到,有意出售業權的業主,即使在限期前業權尚未完全𨤳清,仍須如期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收購建議信,「否則將被視為放棄參與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