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九龍法院保釋犯「掉包」案 涉遭買通男另案認襲擊 判囚6周

西九龍法院保釋犯「掉包」案 涉遭買通男另案認襲擊 判囚6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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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年 4 月發生被告「掉包」事件,被控販毒的陳姓男子,涉於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,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、獲准保釋的林姓男被告,交換身分識別手帶,前者「保釋」離開法院後被警方通緝,4 天後被捕。二人其後另被控明知地誤導警員等罪。

就林姓男子在「掉包」事件發生前所涉案件,他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周一(1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6 星期。案情指他與女友因感情問題爭執,繼而拳打對方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,本案暴力情節不算輕微,受害人傷勢集中於上半身,尤其頭部,有瘀傷、腫傷,幸沒造成更嚴重傷害,坦白認罪是最好求情因素,但監禁不能避免。
辯方求情稱
女友已原諒被告

辯方求情指,被告林景浩與同居女友育有約 1 歲男嬰,案發時與女友感情欠佳,遂飲酒、吸毒。女友已原諒被告,將偕被告接受輔導,改善二人關係、繼續生活。被告亦已決定離開酒吧工作,免受飲酒吸毒引誘,將在父親介紹下改任裝修工人改善生活。

香淑嫻稱考慮案件情節及求情後,認為被告第一時間坦白認罪是最好求情因素,遂以判囚 9 星期為量刑起點,認罪減至囚 6 星期。

掉包案 6.21 再訊
將轉介二人區院審理

「掉包」事件所涉兩名被告,分別為越押男子陳樹華(37 歲,報稱售貨員),及被指遭買通的男子林景浩(24 歲,報稱無業)。

林景浩在「掉包案」中,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,指他於 2023 年 4 月 10 日,在西九龍法院羈留室內,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,即容許陳樹華謊報其身分為林景浩,誤導警員 52067 何素強。在原先的「襲擊案」中,則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指他同年 4 月 9 日在旺角福全街富邦大廈一單位內,襲擊一名葉姓女子。

「掉包案」另一被告陳樹華,則被控各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及合法羈押逃離罪。控罪指他明知地誤導警員,2023 年 4 月 10 日在西九龍法院羈留室內,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,即與林景浩交換身分,誤導警員 52067 何素強;及同日至 4 月 13 日期間,從警員 52498 陳偉鴻的合法羈押下逃脫。他早前涉販毒及阻差辦公案,不獲法庭批准保釋。

就該宗掉包案,控方早前指會合併兩案,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,將在下周三(21日)再訊,以處理「轉介文件」。

WKCC1492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