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 4 月, 37 歲男子涉在油麻地非法販運危險藥物,以及阻差辦公,被落案起訴兩罪須還押。他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間,涉買通一名獲准保釋的男被告,交換其身分識別手帶,潛逃 4 日後被捕,其後被加控誤導警員及從合法羈押逃離兩罪。 男子涉販運藥物的案件,原訂周五( 2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,控方要求押後至 7 月 14 日再訊,以候政府化驗所報告,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。辯方沒有保釋申請,被告續還押。其越押的案件則另於 6 月 21 日再訊,並將轉介至區域法院。
被告面對 2 案、共 4 罪
被告陳樹華(37 歲,報稱售貨員),被指於 2023 年 4 月 7 日,在油麻地炮台街 73 至 79 號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;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,即警員 60318。
他其後被控誤導警員,指他於 2023 年 4 月 10 日,在西九龍法院羈留室內,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,即與林景浩交換身分,誤導警員 52067 何素強;以及同日至 4 月 13 日期間,從警員 52498 陳偉鴻的合法羈押下逃脫。
涉與陳交換手帶的被告林景浩,則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。林原被控 1 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4 月提堂時一度准保釋,現已認罪還押候判。
KCCC979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