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人被控 2025 年立法會選舉在 Facebook 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案,兩人早前認罪判監,餘下一人、55 歲男子,周五(29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
辯方申請押後待同類案件,即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,在終審法院有結果後再訊,裁判官熊雪如在控方不反對下,批准押後至 7 月 24 日再訊,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翻查資料,蘇浚鋒案本月在終院審理,案件爭議控罪有否違憲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3 人被控 2025 年立法會選舉在 Facebook 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案,兩人早前認罪判監,餘下一人、55 歲男子,周五(29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
辯方申請押後待同類案件,即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,在終審法院有結果後再訊,裁判官熊雪如在控方不反對下,批准押後至 7 月 24 日再訊,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翻查資料,蘇浚鋒案本月在終院審理,案件爭議控罪有否違憲。
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 4 名男子,指他們為「香港民主建國聯盟」成員,參與在台灣成立旨在推動「港獨」的組織。其中 3 男被起訴一項《國安法》下的「串謀分裂國家」罪,餘下一人則暫准保釋候查。3 男周四(28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控方申請押後案件,以待轉交文件至區院審理,3 人均沒有保釋申請。
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、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22 日再訊,3 人繼續還押。
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周一(16 日)進行期間,有記者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拍攝證人時,遭警員查問,指記者拍到法院範圍「好敏感」,其中一名記者遭警員扣留證件約 20 分鐘,要求她聯絡其他未登記的記者折返,供警員記錄資料。
該名記者向《法庭線》指,當時警員拒絕歸還證件,要求她先聯絡其他記者,形容「有少少似人質」。警方周二(17 日)回覆查詢指,該名出示證件人士當日「在場助查」。司法機構周三(18 日)回覆指,不評論警方行動,而按現行採訪規定,記者可在法院大樓範圍外及大樓內的記者區拍攝。
西九龍裁判法院 2023 年 4 月發生被告「掉包」事件,一名被控販毒的陳姓男子,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,涉買通一名被控襲擊、獲准保釋的林姓男被告,交換身分識別手帶,令陳成功「保釋」離開法院。陳其後被通緝,4 日後被捕。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 4 罪,周三(6 日)在區域法院認罪,分別判囚 24 及 30 個月。
案情指,陳稱為證沒干犯販毒罪,遂以 2 萬元利誘林「交換身分」,其後警方呼喚林的名字時,林沉默,陳則冒認,並通過查手帶、對照文件樣貌等四關。辯方求情指,陳過程中沒動武,林則憂陳有黑社會背景會遭報復而同意交換。
法官王詩麗指,二人目無法紀,所涉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如達到目的,必摧毀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,故判刑須具阻嚇性,以顯示法庭對此等行為絕對反感。而二人雖沒預謀,但經商議後犯案,顯然有計謀,惡行亦涉金錢利益。
民主派初選案於 2021 年 3 月提堂,47 名被告進行保釋聆訊期間。其中一名辯方代表律師丘律邦,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,被指拒向警方出示身份證及律師證等證明文件。丘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,判囚 7 天。丘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。
案件經聆訊後,法官陳仲衡周五(12 日)於高院駁回其定罪上訴,維持定罪,但裁定刑罰上訴得直,認為 7 天監禁刑罰明顯過重,撤銷監禁,改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丘律邦離開法院時,被問及會否再上訴,他表示會再研究。他強調,進入法庭工作的人員應受保護,不受阻撓,即使要檢查身分,亦應由司法機構負責,「除非司法機構將權力下放畀其他人」。至於案件會否影響其執業,丘坦言「唔多唔少有啲影響」,但稱感受到「人間有愛」。被問到是次判決是否公正,丘則表示不評論,稱外界可自行衡量。
2019 年 11 月,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,213 人涉在油麻地「圍魏救趙」,被控暴動,分成 17 案處理。最後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,當中 5 人開審前認罪,餘下 4 人不認罪,周四(2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受審。
開案陳詞及承認事實指,3 名被告穿著黑色或深色衣物,當中一人另攜防毒面具等,餘下一人穿白衣。控方認為,他們並非住在案發地點附近,加上考慮案發時整體社會環境、其衣著及裝備等,即使他們沒被觀察到做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,但本案證據足夠令法庭肯定,他們身處現場並參與暴動,起碼作為鼓勵的一分子。
西九龍裁判法院 2023 年 4 月發生被告「掉包」事件,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,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,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、獲准保釋的男被告,交換身分識別手帶;前者成功「保釋」離開法院後被警方通緝,4 天後被捕。
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,案件周二(5 日)在區域法院提訊。據辯方表示,涉被買通的次被告擬認罪,而涉買通他人的首被告,則需索取法律意見。法官高勁修按辯方要求,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9 日再訊,期間兩人續還押。
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年 4 月發生被告「掉包」事件,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,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,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、獲准保釋的男被告,交換身分識別手帶,前者成功「保釋」離開法院後被警方通緝,4 天後被捕,案件周三(2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。 控方申請將「明知地誤導警員」罪修訂為「妨礙司法公正」罪,並分別加控兩人「將文件轉讓給他人」及 「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」罪。控方另申請將兩人的案件合併,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,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。兩人沒保釋申請,續還押至 7 月 11 日在區域法院答辯。
今年 4 月, 37 歲男子涉在油麻地非法販運危險藥物,以及阻差辦公,被落案起訴兩罪須還押。他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間,涉買通一名獲准保釋的男被告,交換其身分識別手帶,潛逃 4 日後被捕,其後被加控誤導警員及從合法羈押逃離兩罪。 男子涉販運藥物的案件,原訂周五( 2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,控方要求押後至 7 月 14 日再訊,以候政府化驗所報告,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。辯方沒有保釋申請,被告續還押。其越押的案件則另於 6 月 21 日再訊,並將轉介至區域法院。
西九龍裁判法院周一(10 日)發生被告「掉包」事件,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,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、獲准保釋的男被告,交換身分識別手帶,前者「保釋」離開法院,被警方通緝。 越押男子在逃 4 天後,周五晚(14 日)在油麻地被捕,被控誤導警員及從合法羈押逃離兩罪,周六(1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,裁判官余俊翔將案件押至 5 月 25 日再訊,屆時與涉被買通男子一同提堂,期間候警方進一步調查,包括翻查閉路片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