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 歲無業男前年 7 月初,被指在寓所強姦有輕度智障的 22 歲女兒,事主向母親求助,揭發事件。被告周一(29 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,須還押至 9 月 27 日判刑,待索取臨床心理學家報告。
事主創傷報告提及,事主稱自祖母在事發前 1 年去世後,多次遭被告性侵。辯方表明不同意有發生其他性侵事件,並求情指,被告的智商亦偏低。
案情:事主遭強姦翌日向母親求助
被告 L.C.K. (61 歲)承認於 2022 年 7 月 4 日,在屯門一個單位強姦 X。
被告承認的案情指,22 歲事主 X 是被告的女兒,自幼有輕度智障。被告與事主的母親在 2005 年離婚,事發時事主與被告在屯門的單位同住,單位沒房間,事主睡在一張近門口的地墊上,母親和事主的長兄則在深水埗居住。
2022 年 7 月 5 日晚上約 9 時,事主母親收到事主來電,稱遭被告觸碰私處,想離家,母親遂請女兒執拾細軟到她在深水埗的家。其後母親再問發生何事、有否與被告發生性行為,事主稱在前一天遭被告摸胸、私處和臀部,及將陽具插入她的陰道,她嘗試掙扎但不果。
被告警誡下否認強姦事主
事主報警後,在錄影會面中講述在 7 月 4 日晚上,自己在地墊躺著時,被告全身赤裸步向事主,著她脫去衣服,事主拒絕,被告於是開始摸她的身體,脫去她的衣服及強吻其胸部,並扯開她的雙腿強姦她,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,事主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果,私處感不適和疼痛,歷時約 5 至 30 分鐘。
被告被捕時,在警誡下否認作出上述行為,最終在今天認罪。
創傷報告:事主多次遭性侵
辯方稱不接納
辯方引述事主創傷報告,事主稱自從同住祖母在 2021 年過世後,多次遭被告性侵。辯方稱不接納在事發前有其他性侵事件,並求情指被告智商亦偏低。
案件押後至 9 月 17 日判刑,待索取被告的臨床心理學家報告,期間被告須還押。
HCCC248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