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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上海灘」已故創辦人鄧永鏘 被指挪用 1.15 億元 遭其創辦「中國會」入稟追討

「上海灘」已故創辦人鄧永鏘 被指挪用 1.15 億元 遭其創辦「中國會」入稟追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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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傳統服裝品牌「上海灘」已故創辦人鄧永鏘,上周五(18 日)遭其生前創立的會所「中國會」入稟高等法院,指他生前違反董事誠信,包括在 1996 年至 2017 年間以不同原因,轉中國會資金入個人或其控制的戶口,又在向股東發放股息時,分配過多予自己,遂向其遺產執行人追討約 1.15 億港元。

原告為 The China Club (China Investment Incorporations) Limited(中國會),被告為鄧永鏘的遺產執行人 Gordon David Michael George Oldham。鄧於 2017 年在英國病逝,終年 63 歲。

入稟狀指稱,原告鄧永鏘在生、出任「中國會」主席時,涉違反信託責任、誠信,在 1996 年至 2017 年間,先後 2 度以不同原因,把「中國會」資金轉入其個人戶口或其控制的公司 D.W.C Tang Development Limited ,又涉向股東發放過高股息,要求法庭頒令鄧是以信託方式持有該批資金,但逾期不歸還,而須向中國會繳還共約 1.15 億港元款項及賠償。

入稟狀第一筆追討的金額為逾 5,000 萬港元(即 51,873,634 元),指控鄧在 2016 年至 2017 年間,數度轉中國會資金入其個人戶口或其控制的公司 D.W.C Tang Development Limited 。

第二筆追討的金額為逾 5,600 萬港元(即 56,290,000 元),指鄧在 2007 年至 2014 年間,多次拍賣屬中國會藝術品,再把所得淨值(net)轉入鄧控制的戶口。

第三筆追討的金額為逾 674 萬港元(即 6,744,588 元),指鄧在 1998 年至 2016 年間,向股東發放股息時,多發逾 600 萬元股息予自己。

HCA1613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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