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挑戰中學髮禁|兩學生質疑髮禁校規涉歧視 入稟要求法庭宣告違法

挑戰中學髮禁|兩學生質疑髮禁校規涉歧視 入稟要求法庭宣告違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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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年 11 月 15 日,林澤駿(右)和黃永熙(左)親自入稟提出民事訴訟,要求法庭宣告中學髮禁校規違法。(攝:Nasha Chan)
林:剪髮承受沉重精神壓力

兩案申索人分別為東華三院黃笏南中學畢業生林澤駿,天水圍循道衛理中學畢業生黃永熙。答辯人為東華三院黃笏南中學法團校董會,及天水圍循道衛理中學法團校董會。二人沒有律師代表,自行入稟法院。

林澤駿的入稟狀指,其法定性別為男性,於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學期間,校方一直存有男女生髮型規定嚴重差異的校規,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和《殘疾歧視條例》。他又提到,於 2022 年 5 月 30 日的早會上,校方曾要求頭髮較長、不符合規定的男生,包括林在內,到食物部門外示眾。駐校社工亦曾經發訊息通知林,透露若林再不剪髮,便不能上課,女生則沒有同樣懲處。

校方於 6 月 13 日向林發警告信,兩天後林繼續以較長髮回校,訓導主任要求林留在課室内「冷靜」。最後林答應會剪髮才獲放行。訓導主任當時指,若林再不剪髮,將以每天一個缺點處分,甚至將林停學。最終林在壓力下剪髮,承受沉重精神壓力,情緒受困。林翌日向平機會投訴。

林:要求校方道歉及撤銷警告信

入稟狀續指,及至 2023 年 3 月 6 日,平機會終止調查並發出調查報告,認為校方並無違例。但林認為校方在無合理解釋下,對男女的頭髮長度標準,制定帶有歧視性的規定。另外,林在 2022 年 4 至 6月曾告知副校長,他被診斷患性別不安,符合《殘疾歧視條例》下的殘疾定義,但校方仍要求林遵從校規。

林要求法庭宣告校方《性別歧視條例》及《殘疾歧視條例》,作出道歉及撤銷警告信,命令校方支付損害賠償,賠償一百元剪髮費用及 10 萬精神損失。

2023 年 11 月 15 日,林澤駿(左)和黃永熙(右)入稟後接受傳媒訪問。(攝:Nasha Chan)
黃:校方置特殊學習需要不顧

黃永熙的入稟狀則引述校規指,校方對女生的儀容要求較為寬鬆,但對男生則更嚴謹,基於性別而構成差別待遇。而校方以黃違反校規為由於 2021 年 4 月 19 日起,拒讓黃如常在教室上課,又禁止他參加部分活動,在校內大部分時間被分隔,被安排於醫療室上課。由於事發時另一名內地生亦需要進行網課,而校方只有一部手機直播,黃與內地生的選修課又不同,故他未能上屬於自己的選修課。及後校方安排老師在選修課時帶黃到教室上課,但老師不時忘記及錯過其上課時間,令黃未能出席部分課堂。體育課則沒有直播安排,令他未能出席任何一節體育課。

入稟狀提及,由於黃未能如常上課,對其學業構成負面影響,引起不必要的關注,帶來情緒困擾及焦慮。而且校方一直得悉黃有自閉譜系障礙,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。但校方置其特殊學習需要不顧,令他的情況持續惡化,需事後於學習及社交上重新再融入,違反《殘疾歧視條例》。黃同樣要求法庭宣告校方《性別歧視條例》及《殘疾歧視條例》,作出道歉及撤銷懲處紀錄,命令校方支付損害賠償。

DCEO13、14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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