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就 2019 年 8 月機場暴動案服刑的「佔旺女村長」畢慧芬,被指去年 2 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親吻 17 歲女囚友,又用手觸碰對方下體。她早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,押後至周三( 1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。 裁判官李志豪認為,被告的個人背景和精神狀況沒有特別,考慮到她在羈押下於浴室觸及事主私處,案情特別嚴重,遂判囚 3 個月,並與被告其他案件分期執行。據悉,被告原本最早獲釋日為 2024 年 3 月,料因本案延遲。
求情:被告患輕度弱智
辯方求情時引述精神及心理報告指,被告患有先天抽筋、輕度弱智,希望法庭考慮其身體狀況,酌情處理。
不過,裁判官認為,被告的個人背景和精神狀況無特別,亦「無咩特別求情因素存在」,考慮到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,加上在羈押下於浴室觸及年輕事主的私處,案情特別嚴重,判監是無可避免,遂就兩罪分囚 7 天和 3 個月,並與被告其他案件分期執行。
據了解,被告現時正就另案服刑,最早出獄日子為 2024 年 3 月。
被告畢慧芬(26 歲)被控於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2 日期間某日,以及 2 月 23 日,分別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日間活動室及浴室猥褻侵犯女子 X。
裁判官早前裁決指,事主供詞沒有矛盾,相反被告供詞令人費解,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。
WKCC 457/2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