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侮辱國歌首兩案提堂 2 人分別被指奧運播國歌舉英殖旗 頒奬片改配《願榮光》

侮辱國歌首兩案提堂 2 人分別被指奧運播國歌舉英殖旗 頒奬片改配《願榮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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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 7 月 26 日,港隊奧運劍擊代表張家朗奪金,跨女網媒記者「美娜」,被指在觀塘 APM 商場直播賽事、播放國歌期間高舉英殖旗幟,為《國歌法》生效後首名被捕者。

另外一名 27 歲男子,被指同日在網上平台,將張家朗獲奬片段改配《願榮光歸香港》歌曲上載平台。兩人分別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,男子另被控交替的「侮辱區旗」罪,周五( 22 日)首次提堂,暫毋須答辯,獲准保釋候訊。

辯方另向法庭備案,指「美娜」被捕時,「搜身受過一啲不恰當及歧視性對待」,待索指示後或有其他申請。

《國歌條例》於 2020 年 6 月 12 日刊憲生效,違例者最高可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3 年。

辯方指「美娜」搜身時遭不恰當對待

被告「美娜」梁恩寧 41歲,報稱網媒記者,為跨性別人士。法庭書記讀控罪前,以「先生」稱呼她,被「美娜」要求「唔好叫先生唔該」。書記遂改以被告稱呼。

她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,違反《國歌條例》第 7(2) 及 7(6) 條,指她在 2021 年 7 月 26 日,在觀塘創紀之城 5 期 APM 商場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,播放中國國歌期間高舉香港英國殖民地時期旗幟。

控方指,本案為國歌法生效後,首宗起訴案件。被告暫毋須答辯,裁判官劉淑嫻應辯方要求,押後 9 月 9 日再訊,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,期間被告准以 5,000 元現金擔保。

男子本周四被捕 

另外,27 歲無業男子同被指於 2021 年 7 月 26 日,將張家朗獲奬片段,配以《願榮光歸香港》歌曲,上載網上平台。事隔一年,他被控一項侮辱國歌,及一項交替控罪「侮辱區旗」罪,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
男子沒律師代表,暫毋須答辯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,押後 9 月 2 日再訊,待其聘請律師代表。被告獲准以 1000 元保釋。

被告鄭榮進(27歲,無業),被指違反《國歌條例》第 7(2) 條,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故意侮辱國歌。交替控罪則指他違反《區旗及區徽條例》第 7(b) 條,即在同地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方式侮辱區旗。

控罪書顯示,鄭案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調查,周四( 21 日)被警方拘捕。

KTCC 1220/2022、ESCC 1366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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