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 年 9 月,八旬翁使用黃大仙慈樂邨服務設施大樓內的共用廚房時,不滿兩隻雀鳥飛入、弄髒廚房,以清潔刷手柄戳其頭部致死。被告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,周一(14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8 星期監禁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受認知障礙影響判斷能力,希望法庭判處感化,讓被告接受輔導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則指,被告手法相當殘暴,以硬物重擊雀鳥頭部,導致雀鳥慘死,須判處監禁。考慮被告認罪、年紀老邁,予以減刑。
被告馮松年(87 歲,報稱退休人士),被控於 2024 年 9 月 7 日在黃大仙慈樂邨服務設施大樓 2 樓,殘酷地折磨兩隻雀鳥,使牠們遭受不必要的痛苦。
辯方求情:被告受認知障礙影響
辯方指,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、兩份精神科報告以及一份心理科報告。他引述心理科報告指,被告患有輕度認知障礙,若情況惡化,有機會繼續干犯暴力行為,但如有社工、輔導員介入,則可減少重犯機會。
辯方重申,被告受認知障礙影響,「令到佢判斷能力有損,所以就做出一啲行為,係錯誤嘅。」辯方建議判處感化,讓被告接受感化官安排的醫學、輔導治療,「孤伶伶一個人、冇人冇物,有社工探吓佢都有幫助。」
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,被告患有初期認知障礙,判斷力、控制情緒、解決問題能力不足,重犯機會為中度較低,精神科醫生指重犯機會與認知能力有關,難以判斷、預測,認為被告需要求診、持續接受輔導。
裁判官續指,本案相當嚴重,被告手法殘暴,清潔刷對雀鳥而言,不算太小的物件,指被告以硬物重擊雀鳥頭部,導致牠們慘死,以 18 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,考慮被告認罪、年紀老邁,最終刑期為 8 星期監禁。
案情:以清潔刷手柄戳斃雀鳥
案情指,慈樂邨服務設施大樓是由房屋署管理、專為長者及低收入人士而設的住宿設施。案發早上,被告與劉姓男住客使用大樓內的共用廚房,兩隻雀鳥從窗口飛入。
劉看到被告捉住其中一隻雀鳥,用清潔刷的竹製手柄,多次戳雀鳥頭部,他不忍對方的殘忍行為,離開現場及通報舍監。舍監到場後,向被告查問事件,被告從垃圾桶中,拿起裝有兩隻雀鳥屍體的膠袋作回應,舍監向被告發出警告。
其後有人報警,被告警誡下承認用清潔刷打死雀鳥,因為牠們弄髒廚房。愛護動物協會督察經檢驗後,證實兩隻離世雀鳥分別為珠頸斑鳩及紅耳鵯,傷勢包括頸折斷及眼球不完整。
KCCC449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