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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海關關員認更衣室儲物櫃盜同袍700元 官指有預謀行事判囚9周

前海關關員認更衣室儲物櫃盜同袍700元 官指有預謀行事判囚9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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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 歲前海關關員涉於 2022 年在海關機場貨站更衣室的儲物櫃,偷竊 700 元,被控兩項盜竊罪,以及一項企圖盜竊罪。他早前認罪,周三(18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9 星期。

辯方指被告因經濟拮据愚蠢犯案,在未被起訴前已辭職,被告對其行為感後悔,已全數還清款項。裁判官施祖堯指,被告趁海關關員更衣室無人時偷竊,一個月內接連犯案,認為他有預謀行事,並因他為紀律部隊人員加重刑責。裁判官另考慮被告認罪、有悔意及已賠償酌情減刑。

辯方指被告感後悔可恥
官:有預謀行事

案件原於本月初判刑,裁判官聽取辯方呈遞的案例後,下令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再判刑。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,被告胡亮豪(38 歲,前海關關員)因經濟拮据而愚蠢犯案,在未被起訴前已辭職,及搬離海關宿舍。辯方強調,被告對其行為感後悔和可恥,已全數還清盜去的款項,他因本案失去工作和升遷機會,現時從事地盤工作,期望法庭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。

裁判官施祖堯指被盜財物共 700 元,被告於一個月內接連犯案,對同一個儲物櫃下手,案情嚴重。而被告趁海關關員更衣室無人時偷竊,是有預謀行事,亦因他身為紀律部隊人員而加重刑責。

裁判官遂就 2 項盜竊罪,以 15 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;企圖盜竊罪則以 9 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,考慮被告認罪,以及有悔意並已賠償酌情減刑,3 罪同期執行下,最終判囚 9 星期。

求情指因經濟壓力犯案

案情指,被告破解同袍的密碼鎖,先後 3 次共盜去 700 元現金。事主發現被盜現金後,將手機放在儲物櫃內錄影,最終拍到身穿軍裝、印有職員編號的被告打開儲物櫃;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貪心而偷錢。

辯方早前求情時引述同類盜竊案例,指若因案失去專業資格,為有力減刑因素,並指被告案發時須供養母親和子女,加上內地祖屋要重建,令他入不敷支,「連細路仔學費都交唔起」,故因經濟壓力而犯案。

被控在海關更衣室儲物櫃偷竊

被告胡亮豪(38 歲),報稱為前海關關員,被控兩項盜竊罪,以及一項企圖盜竊罪。

控罪指,被告於 2022 年 11 月 29 日、同年 12 月 7 日,在赤鱲角駿運路 9 號超級一號貨站海關更衣室的某個儲物櫃,分別偷竊現金港幣 500 元,以及港幣 200 元,而該筆款項為屬於蔡姓人士的財產;他另於同年 12 月 23 日同地,企圖盜竊屬於蔡的財產。

WKCC2847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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