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反恐條例》首案,7 人不認罪,周五(9 日)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69 天審訊。由被告嚴文謙一方作結案陳詞。
辯方指,自稱為「屠龍」隊長的控方證人黃振強,證供有如一張「爛牌」,但控方仍要採用,因為需借助黃的口供以說明行動當天,屠龍打算配合吳智鴻團隊,才可構成本案的串謀。而黃又獲認罪協議、豁免起訴書、減刑,獲撤銷部分嚴重控罪,有動機及莫大誘因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證供。
至於針對嚴文謙的證據,辯方指在過往的行動中,嚴多次缺席,例如表示「陪緊條女」、「要返屋企呀」等,「睇落都唔似係最積極嘅隊員」及至 12 月 8 日行動前,嚴又一度表示「會遲到」、「唔得閒」,隨後遭黃及隊友埋怨才現身。案件下周一續,辯方將繼續陳詞。
辯方:黃振強證供如一張「爛牌」
案件周四由嚴文謙的辯方代表大狀梁鴻谷作陳詞。辯方重申,不論「所謂軍訓、所謂試槍」,嚴均沒有參與在其中,而警方的監察名單亦不包括嚴。
針對自稱為「屠龍」隊長、控方從犯證人黃振強的證供,辯方形容,不但早前兩名辯方代表對黃有所評價,連控方在陳詞時亦沒有形容黃誠實可靠,說服陪審團接納其證供,「(控方是)唔記得講,定唔方便講?」
至於控方表示陪審員可相信黃的部分證供,由陪審員自行決定。辯方質疑,「講多句就係,可以定到罪你哋就信,脫罪就唔信?」辯方強調,黃的證供「畀到咁嘅質素」,有如一張「爛牌」,但控方仍要採用,控方「冇咗佢得唔得?唔得。」
辯方:黃有 3 隻「好牌」 獲撤嚴重控罪
辯方解釋,本案涉及吳智鴻團隊及「屠龍」,而黃自稱為屠龍隊長,控方需借助黃的口供,以說明 2019 年 12 月 8 日,即行動當天,屠龍打算配合吳智鴻團隊,才可構成本案的串謀,達成協議,「冇咗(黃)呢隻棋、冇咗呢隻牌唔得」。
辯方續指,黃雖為「一隻爛牌」,但他本人持有 3 隻「好牌」,包括認罪協議、即獲撤銷部分嚴重控罪;豁免起訴書,進一步保障他,不會因其證供被進一步起訴;以及減刑,就其承認的罪行獲額外扣減。
辯方補充,黃的認罪協議中,他獲撤銷非常嚴重的串謀謀殺罪,根據其領導角色,與吳智鴻多番接觸及要求取槍等行為,「證據確鑿」,但「依家唔告佢」,而條件則為指證自己的隊友。至於豁免起訴書則可進一步保障黃,即使他的證供提到暴動、縱火或傷人,均可以「放心講」,不會被提控。
辯方:黃有動機及莫大誘因作出對自己有利證供
辯方形容,黃於不同時間的證供均有所不同,懂得「將字句調整」。辯方舉例指,當黃接受盤問時,被問及有否被警方襲擊。當時黃供稱警方使用「一定程度武力」,辯方指「以為聽警務處長解釋警察點解打人」。
翻查報道,當時黃亦曾供稱「判斷唔到嗰啲係咪打,我相信要交返畀投訴警察課嘅專業人士去判斷」。辯方今質疑,「話要搵專家,打就打啦,例如俾阿媽打,係咪要搵專家入嚟?」辯方批評其作供態度迴避,運用「語言藝術」。
辯方強調,黃有動機及莫大誘因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證供。至於黃為何懂的如此作供,辯方提及,曾有警員三度拜訪他,當中除了全無紀錄,有高職級警員表示與黃「閒話家常」。
辯方質疑,「3 個警員加埋有冇 10 萬人工,閒話家常?有冇話畀審計處長聽?」辯方重申,警方探訪如此重要的證人時作「閒話家常」,而且沒有作紀錄,質疑說法是否可信。

辯方:嚴被搜出多張食物現金券「睇落都幾『恐怖』」
針對嚴文謙的證據,包括他於安全屋被捕,辯方指警員否認曾把嚴按在床上,隨後入屋的警員亦供稱對當時情況「睇唔到、唔記得」。至於屋內搜獲的避彈衣,辯方指警方以「小學推論」的方式推論,避彈衣屬於嚴,但質疑亦沒有試身便作此推論。
辯方續提及,警方另到嚴的寓所搜屋,理應會專注於與案相關的證物,但警方卻搜出 35 張麥當勞現金券、5 張肯德基現金券、11 張唐記蒸飯券,「睇落都幾『恐怖』」。辯方指,「證明咩?證明成日唔喺屋企食飯。」
及至 12 月 7 日即行動前夕,黃要求召集隊友搬物資,當時嚴卻表示會遲到、「唔得閒」,隨後遭黃及隊友埋怨才現身。辯方又舉例,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「諾曼第登陸行動」中,會否有人在前一天表示「唔得閒」?
辯方又指,在過往的行動中,嚴曾多次缺席,例如表示「陪緊條女」、「要返屋企呀」等,「睇落都唔似係最積極嘅隊員」。
辯方續指,黃早前供稱 2019 年 12 月 1 日因嚴文謙無法出席,而「冇安全感」,所以沒有行動。但辯方反駁指,當時黃一早知當時嚴不在香港,不會出席,黃其實是得知槍手未準備好,才會放棄於 12 月 1 日行動。
辯方:黃是「商業奇才」 有不同面目
辯方續指,「天生我材必有用」,黃亦有優點,包括得到女人歡心。例如黃可以安排女友 Kristy 與他私奔,又安排佩儀為他收拾行李,以及用泰國女友的戶口。
辯方形容,黃可謂「商業奇才」,於短時間內利用文宣籌得巨款,又有「一班傻仔跟佢跑出跑入」,之後又上庭指證隊友。
辯方又引述行動前夕凌晨,黃與 Kristy 之間的訊息,當中黃着對方「偷走」出來,又指想念對方。辯方質疑,黃其實「係咪真係諗住去打」,還是出門後與 Kristy 離開,是否與吳智鴻有協議?辯方指,陪審員可考慮黃的證供、亂雜無章的 Telegram 對話,嚴文謙不想出席行動的表現,作出推斷。
辯方又形容,黃為人有不同的面目,3 個嘴臉。他在進行錄影會面及主問時較淡定,接受盤問時有另一態度。辯方再播放他身在泰國向隊友發送的語音訊息,「我條女今晚話去返嗰間 bar 嗰度 check 鳩我呀」等,並指此為黃的真面目。
HCCC164/2022、HCCC255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