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恐首案|李家田完成8天作供 確認曾按黃振強指示繪圖標警方位置 加上「搵人跟」字眼

反恐首案|李家田完成8天作供 確認曾按黃振強指示繪圖標警方位置 加上「搵人跟」字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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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指有成員稱要用「眼鏡」
李:意指想用槍

控方周凱靈續引述「滅龍」TG 群組的對話內容提問,控方指李家田曾向群組轉發「育龍」頻道的訊息,訊息內容澄清屠龍沒有進入理大。李庭上解釋,當時隊員知悉他曾入理大,故他當時對頻道內容感到「唔開心、發晦氣」,「呢句說話好似唔當我係屠龍成員」。

控方又指,自稱屠龍隊長的黃振強,曾發訊息指「諗定嗰 20 kg 洗X重甲」。李指當時不知道「重甲」的意思,但根據其他訊息,應為「乜彈都射唔穿嘅重裝」,但不知此話何解。隨後有人發訊指「我想同佢哋用眼鏡」。李庭上解釋意指想用槍。控方追問「佢哋」是誰,李起初稱不知道,其後補充,群組內有人轉發新聞連結,可能與此訊息相關。庭上播放該連結內容,當中提及懲教署的區域應變大隊加入警方工作。李供稱,訊息中的「佢哋」應為懲教職員。

控方引李訊息稱「票站得兩隻」
李解釋意指兩警 

控方指,群組中屢有成員提及「20 kg」,包括有人問「20 kg 係咪開心嘢」等,當中「20 kg」有何意思?李指不知道,亦沒過問。及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李於群組發訊息表示,「票站得兩隻,點睇,im ready」。李於庭上解釋,當時為區選會選舉,見到票站只有兩名警員,想起小隊曾表示會有激進行動,所以問成員「點睇」。控方追問「 im ready」何解?李回應「我喺現場準備好,有啲咩事我可以睇到」,同意屬準備好作評論觀察。

控方再引訊息指,有人表示「poly 遊繩嗰個位得 6 隻」,李回覆「ok」,隨後再有人回應「想幫佢哋戴眼鏡」。李於庭上指,相信意指有警察,當時有人想用槍對付警員,但否認自己當時知道屠龍有槍。控方再展示被指由李家田繪製的圖片,李庭上指相片用作標記警方及示威者位置,並按黃振強的指示加上「搵人跟」的字眼。

控方引李訊息「不如靜靜哋去咗台灣先」
李:聽聞有類似軍訓活動

控方再引述群組中林銘晧指「咁係咁㗎啦你想做大嘢,係要 plan 㗎喎,一係直接嗰日用囉,一了百了」。黃振強回應「啪尖沙咀狗屋」,林再指「佢哋喺入面炸唔死佢哋」,黃稱「佢哋會出嚟」。控方問用甚麼「炸」?李稱不知道,可能是汽油彈。

至於李曾在群組表示「不如靜靜哋去咗台灣先」,黃回應「好想打」,李再表示「你去完台灣咪有得打」。李於庭上解釋,當時聽聞有類似軍訓的活動,預計有體能及槍械訓練,及後得知訓練,包括左右腳深蹲 30 次等「好辛苦」,故不打算參與。


《反恐條例》首案,7 人不認罪受審,僅女被告劉佩凝獲准保釋。(繪圖:Kensahung)
群組有人提「大 plan」
李指不明白意思

黃振強又在群組中指,「今個星期要入港島」。李確認當時得悉 2019 年 12 月 8 日有遊行。黃表示「聽日 6 點全隊出嚟開會加訪問」、「全員出嚟」,李指他最終沒有出席。

及至 12 月 8 日行動前夕,另一被告嚴文謙於通訊群組問「8 號之後我哋使唔使避」,林銘晧覆「我諗諗」,又指「其實我哋會做邊個 plan,我哋淨係引班狗嚟」,「喺嗰個位我哋引戰,然後一班狗嚟放煙、開槍,佢就嚟」。李庭上指不明白訊息意思,亦沒有過問。群組中另有人表示「星期日有大 plan 」,李亦指不知道意思,「完全唔知佢講乜」。及至 12 月 8 日清晨,有人在群組表示被捕,李隨後退出群組。

控方續指,此通訊群組有 18 小時的訊息,在李的手機消失了,從另一裝置則可見,嚴文謙曾於行動前問「引戰都要避彈呀?」李又曾問「係咪今晚去定港島先?」李庭上指,「引戰」即「引差佬」,當時知道 12 月 8 日屠龍會去示威。

行動前黃振強稱「聽日大嘢」
李:不明白意思

隨後黃振強在群組斥責「乜都唔使做咩你哋,明知聽日大嘢,用得你哋幾多時間?」李庭上指不明白「大嘢」的意思,當時仍在考慮是否出席 12 月 8 日的示威。李憶述,他當晚最終去了飲酒消遣,沒前往灣仔安全屋,亦沒有出席翌日行動。他供稱當晚返回位於新蒲崗的工作室睡覺。至於其手機失去部分訊息,李指當他退出群組時目睹訊息不斷消失,估計由管理員下指令刪除。控方完成盤問。

辯方覆問時指,為何李家田明白緘默權,仍於錄影會面中作出陳述?李指,當時經歷過「警察喺屋企對我嘅對待,我服從佢哋嘅指示」。李完成作供。

HCCC164/2022、HCCC255/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