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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黑組兩警涉用假文書索資料 辯方透露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 保釋 2.7 答辯

反黑組兩警涉用假文書索資料 辯方透露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 保釋 2.7 答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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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隸屬反黑組的男警,涉嫌在 2021 年使用虛假文書,索取超越其職權範圍的閉路電視片段,同被控一項「在公職中行為失當  」罪,周二( 10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。

辯方透露,周一(9 日)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,正待回覆,申請押後 6 周再訊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質疑,案件已拖延多時,律政司應已掌握案情,僅批准押後案件 4 周至 2 月 7 日答辯,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。
辯方:已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

控方指已準備好答辯,辯方則申請毋須答辯,並透露周一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,正等候回覆,申請把案件押後 6 星期。

裁判官質疑,本案於 2022 年 8 月首次提堂,案件於 12 月再訊時,辯方已表示需時考慮答辯意向,為何昨天才去信律政司要求協商,「點解拖咁耐?」

辯方律師解釋,早前只代表次被告,及後才代表首被告,需時索取指示。

裁判官認為,律政司已大致掌握案情,只把案件押後 4 星期,屆時除非控方尚未準備好,否則會下令二人答辯。裁判官又警告,當日若兩名被告仍未準備好,會視二人不認罪並排期審訊,將影響他們的認罪扣減。

兩警已被停職

已遭停職的被告沈志明(41 歲)及楊卓麟(35 歲),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18 日,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,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 / 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,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,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,以獲取涉於同月 17 日凌晨,超越其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。

KTCC1464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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