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子樂被指煽惑暴動 不獲批法援改聘私狀 同案另一男子擬認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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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子樂庭上精神不俗

吳子樂身穿白色恤衫、黑色西裝外套應訊,精神不俗。案件早前押後,以待吳申請法援。甫開庭,法官指法援署於 6 月 18 日通知法庭,指不會向吳批出法援。及至 7 月 6 日,署方再通知法庭,指吳子樂已撤回法援申請。

吳子樂周四由大律師梁耀煒及柯愷欣代表,梁指他由吳私人聘請,昨日才收到指示代表吳,申請押後案件 8 周,以待索取文件及向吳提供法律意見。

而第二被告陳維亮的法律代表則指,陳打算認罪。

案件 2025 年 10 月首提堂 兩人始還押

兩名被告依次為吳子樂(起訴時 32 歲,無業)、陳維亮(起訴時 34 歲,攝影師)。

吳子樂被控 3 罪,即「煽惑參與暴動」、「串謀煽惑參與暴動」,以及「煽惑他人煽惑參與暴動」。

吳子樂與陳維亮被控在 2019 年 10 月 22 至 23 日,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。

吳另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5 日,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分不詳的人及李芷盈,煽惑他人參與暴動;及在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8 日,在香港,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。

翻查資料,吳子樂及陳維亮於 2025 年 10 月 30 日首次提堂。陳沒保釋申請,吳則分別在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皆被拒絕。

DCCC737/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