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年前就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權利,提司法覆核的女同志 MK,被匿名舉報擁寵物店業務,其後被撤銷法援;MK 上訴至終審法院,上周五(22 日)被裁定終極敗訴。
法援署周一(25 日)回覆指,不會評論個別案件,又指《法律援助條例》規定,受助人如涉明知而作虛假陳述,署方可撤回法援證書、追討墊支費用,另會轉介個案至警方跟進。
署方又指,如外委律師知悉受助人財務資源或超出法援上限等,有責任匯報,否則會轉介部門監察委員會跟進,包括發警告、將其從法援律師名冊剔除等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數年前就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權利,提司法覆核的女同志 MK,被匿名舉報擁寵物店業務,其後被撤銷法援;MK 上訴至終審法院,上周五(22 日)被裁定終極敗訴。
法援署周一(25 日)回覆指,不會評論個別案件,又指《法律援助條例》規定,受助人如涉明知而作虛假陳述,署方可撤回法援證書、追討墊支費用,另會轉介個案至警方跟進。
署方又指,如外委律師知悉受助人財務資源或超出法援上限等,有責任匯報,否則會轉介部門監察委員會跟進,包括發警告、將其從法援律師名冊剔除等。
數年前就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權利,提司法覆核的女同志 MK,被撤銷法援;MK 上訴至終審法院,周五(22 日)被裁定終極敗訴。事件中,MK 被匿名舉報擁寵物店業務,而法援署經查詢後,基於兩名大律師提供與 MK 會面時的資料,而撤銷其援助。
案件爭議 MK 與律師會面的相關資料,是否受「法律專業保密特權」(LPP)保障。終院裁定,在《法援規例》下,律師和大律師有責任向署方舉報,獲委派代表受助人之前所知悉的涉濫用法援資料,而相關資料不受 LPP 保障。5 名法官一致裁定 MK 一方敗訴。
2019 年 8 月 25 日的「荃葵青遊行」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,及後有人堵路,被警方驅散。一名 39 歲男子事隔 4 年 4 個月後,被控串謀暴動等罪,案件周二(6 日)在區院再訊。
被告親自應訊指,仍未能成功申請法援;法官練錦鴻一度質疑,指案發為 2019 年,被告則澄清自己 2024 年 1 月初始遭檢控。官一度下令法援署職員上庭解釋,最後批准案件押後至 2 月 29 日再訊,被告續准保釋。
女同志 MK 被撤法援上訴案,周三(10 日)在終院審理,法庭首次網上直播聆訊。據記者比對,直播畫面較現場延遲約 2 至 3 分鐘,聲音畫面大致清晰暢順。退庭後,雙方代表大狀均表示,新冠疫情期間已試行遙距聆訊,他們不覺與平日有別(見另稿)。
本案爭議源於法援署於 2018 年接獲匿名舉報後,要求獲批法援的 MK 交代與前任代表律師的會面,曾否談及所持資產;而該次會面在 MK 其後獲批法援之下,是否受「法律專業保密特權」(LPP)保障,以及有關律師有否責任向署方舉報。
MK 一方主張,有關會面受 LPP 保障,在其本人沒解除特權下,署長不應用他人披露的內容撤銷其法援。法援署代表則認為,署方是 MK 興訴的「贊助人」,屬法律團隊一部分,亦有責監督公帑用得其所,故有權要求 MK 披露內容。5 法官押後頒裁決。
「Lunch 哥」李國永被指在 2020 年 8 月在將軍澳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逝世,與另外 3 人一同聚集交談及叫口號,涉違「限聚令」,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,判處 15 個月感化令。他不服定罪提上訴,案件原定周二(21 日)在高院處理。
沒有律師代表的李國永,開庭後表示先後兩次申請法援被拒,向法官申請法援;律政司一方表示,對李申請法援表示中立。
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指,考慮李的智力及公平的大前題,引用《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》,在法援署拒絕下,由法官向李批出上訴援助證書。官並將案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提訊。
2019 年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網民發起「反極權反緊急法」遊行抗議,26 人在灣仔被捕,分成三案處理。11 人經審訊後,被裁定暴動等罪成,判監 33 至 37 個月。當中被判監 35 個月的男子,不服定罪提出上訴﹐周四(30 日)在高等法院處理許可申請。 男子在庭上表示,因不獲批法援,早前已撤銷上訴,上訴庭法官彭偉昌、潘敏琦及彭寶琴下令駁回申請,被告須繼續服刑。
警方 2022 年 7 月,在西貢北潭涌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青年,涉嫌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,包括在荃灣中槍的「健仔」曾志健。4 青年及被指協助他們匿藏的 34 歲倉庫管理員,同被控一項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」罪,案件周二(21 日)在區域法院提訊。庭上透露,首被告已有律師代表,而包括「健仔」的其餘四男亦已獲批法援,但仍需時處理。 法官陳廣池因應辯方要求,及考慮到法援署需時處理案件,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18 日再訊,又指希望屆時本案會有「明確處理方法」。5 名被告均沒有保釋申請,期間繼續還押。
「12 港人」之一的喬映瑜,2022 年 8 月完成內地刑期後被押返香港,隨即因在港涉及一宗爆炸品案被捕。她被控藏毒、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罪,另因潛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,兩案周二(17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。 辯方指,法援署正處理喬映瑜的法援申請。法官高勁修則表示,已收到本案的法援文件,「將會派法援畀被告」,押至 3 月 14 日再訊,期間被告繼續還押。旁聽人士向喬映瑜揮手,喬亦有揮手回應。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表證成立 鍾沛權連續 4 日作供 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,審訊至今 20 日,法官郭偉健周一(9 日)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鍾沛權周二起作供,分別就《立場》成立的歷史、日常運作、以及涉案 17 篇文章等範疇作供。 鍾沛權指,創辦《立場》是希望「實踐到言論自由,用盡言論自由嘅空間」,博客文章不論立場如何,「即使水準唔太好」,只要能自圓其說、言之有物,都會盡量「來稿必登」。 他強調,自己和同事的意圖「好純粹」,只想做好新聞,記錄事實和報道真相,又指妻子陳沛敏因《蘋果》案被捕後,自感難以履行工作,亦感受到明顯威脅,曾考慮停運,但「唔捨得、唔甘心」,而且反覆思量後,仍覺得「我同同事由始至終無乜嘢做錯過」。 鍾否認涉案 17 篇文章屬煽動,並逐一解釋,提到訪問海外流亡人士,是因為他們有新聞價值,又否認 3 篇「35+ 初選」出線的立法會參選人專訪,是為他們造勢及戴光環。至於區家麟、陳沛敏等人的文章被指污蔑《國安法》,鍾認為《國安法》引起的爭議是前所未見,「禁制批評嚟接受爭議性政策,只會加深對個政策或法例嘅不滿同敵意」。 另一篇有關鄒幸彤獲頒「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」的報道,鍾則指文章平鋪直敘,「係典型新聞報道」,質疑「呢篇都可以成為檢控罪證,所謂煽動界線係咩呢?」案件周一(16 日)續審,繼續由鍾沛權作供。 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質疑鄒幸彤獲獎報道成罪證 「係典型新聞報道」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指其政治主張有新聞價值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稱曾被要求刪相指「出賣手足」 惟關乎公眾利益應報道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供稱網民留言反映民意 「我哋態度係盡量包容」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作供數度哽咽 指曾考慮停運但「唔捨得、唔甘心」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稱創辦《立場》為捍衛言論自由 博客盡量「來稿必登」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稱公司財困曾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「鍾意做囉」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鍾沛權錄影會面稱涉案15文章由他審批 官裁表證成立 47人案|官裁30認罪被告 待不認罪被告審訊後才判刑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案,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,共 30 人認罪,當中 16 人周三(1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處理案件管理聆訊,爭議認罪被告應否在同案不認罪被告開審前先行判刑。3 名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退庭商議約 1 小時後,決定安排認罪被告在審後判刑。 至於 17 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,原訂 1 月 30 日開審,由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陳慶偉、陳嘉信及陳仲衡一同審理。法官陳慶偉今指,因陳嘉信健康問題,將由李運騰頂上,案件因此或需延遲 1 至 2 周,至 2 月初才開審。 47人案|官裁30認罪被告 待不認罪被告審訊後才判刑 英官員晤黎智英「國際法律團隊」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早前有傳媒報道,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「國際法律團隊」,去信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會面,商討「令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方案」,並曾與英外交部代表見面。港府其後發聲明警告,相關行為可能構成藐視法庭。 黎智英在香港的法律代表周五(13 日)晚上發聲明,指他們是黎智英在香港刑事案件唯一的法律團隊,黎智英亦從來沒有委託其他人,就他在香港的刑事訴訟行事。 英外交部官員晤黎智英「國際法律團隊」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涉辦百人榮休晚宴 童軍總會獲撤控 酒家罰35,000元店長自簽守行為 童軍高層在 2021 … 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