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子樂被指煽惑暴動案 法援待批續還押至8月 至今已押逾200天

吳子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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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月改控煽惑他人煽惑暴動

兩名被告依次為吳子樂(起訴時 32 歲,無業)、陳維亮(起訴時 34 歲,攝影師)。吳子樂沒律師代表,自行應訊,陳則由律師代表。散庭時,有旁聽者高呼「食返啲嘢照顧自己喎」、「頂住呀」等,保安人員勸喻旁聽者保持安靜。

案件上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時,吳子樂被改控一項「煽惑他人煽惑參與暴動」罪,並加控一項「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」。

吳子樂現面對的 3 項控罪指,他與陳維亮在 2019 年 10 月 22 至 23 日,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。

吳另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5 日,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分不詳的人及李芷盈,煽惑他人參與暴動;及在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8 日,在香港,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。

DCCC737/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