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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律師行合夥人撞斃途人 認不小心駕駛罰 3000 元 律政司提覆核 官增半年停牌令

國際律師行合夥人撞斃途人 認不小心駕駛罰 3000 元 律政司提覆核 官增半年停牌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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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歲國際律師行女合夥人,被指於 2021 年 10 月,在石澳道近土地灣撞斃一名橫過馬路的 51 歲女子,原被控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」,及後獲改控「不小心駕駛」,她今年 7 月認罪被判罰款 3000 元,須完成 3 個月駕駛改進課程。

律政司其後申請覆核刑罰,裁判官梁嘉琪周一(28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批准申請,指觀看控方新呈交的影片,考慮案發地點附近為巴士站,及有「小心兒童」的交通標誌提醒司機應注意路面情況,遂在原有刑罰上,新增半年停牌令。

被告楊藹欣(YEUNG Natalie)(40 歲,律師)被控一項「不小心駕駛」罪,指她於 2021 年 10 月 31 日,上午 9 時 52 分,在柴灣石澳道(南行)土地灣村外,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。

楊於 7 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,案情指被告當日駕駛私家車途經案發地點時,死者突然踏出馬路。控方證據指,死者踏出時距離被告的私家車只有 0.84 秒,但根據《道路使用者守則》,在該距離一般反應時間應為 0.9 秒。案情指意外很可能無法避免,被告亦沒有足夠時間剎車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考慮到控罪性質及路面情況,當時對面線有巴士停站上落客,有一定危險性,及該路段限速 50 公里,被告卻以時速約 53 公里駕駛。惟裁判官認為被告背景良好,她在 2021 年才獲得駕駛執照,決定判罰 3000 元,並須於 3 個月內完成駕駛改進課程。

翻查律師會及網上資料,一名與被告中、英文同名的律師於 2011 年認許,現任職司力達律師樓(Slaughter and May)合夥人。

ESCC529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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