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私隱專員、大律師黃繼兒,近日被票控一項「不小心駕駛罪」,指他 2023 年 4 月在港大醫學院對出迴旋處,未有在讓路口停下便駛出,撞到一輛的士。黃不認罪,裁判官何慧嫻周四(2 月 1 日)裁定黃罪名不成立。
控方案情指,黃突然駕私家車大力撞上事主的車尾;黃早前供稱事主當時正駛入迴旋處,突然停車,導致自己碰到其車尾。裁判官何慧嫻指,雖然黃部分供詞前後不一致,但相片顯示涉事的士及黃的車輛,損毀情況「極之輕微」,事主的說法有誇大的嫌疑,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前私隱專員、大律師黃繼兒,近日被票控一項「不小心駕駛罪」,指他 2023 年 4 月在港大醫學院對出迴旋處,未有在讓路口停下便駛出,撞到一輛的士。黃不認罪,裁判官何慧嫻周四(2 月 1 日)裁定黃罪名不成立。
控方案情指,黃突然駕私家車大力撞上事主的車尾;黃早前供稱事主當時正駛入迴旋處,突然停車,導致自己碰到其車尾。裁判官何慧嫻指,雖然黃部分供詞前後不一致,但相片顯示涉事的士及黃的車輛,損毀情況「極之輕微」,事主的說法有誇大的嫌疑,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。
前私隱專員、大律師黃繼兒,近日被票控一項「不小心駕駛罪」,指他 2023 年 4 月在港大醫學院對出迴旋處,未有在讓路口停下便駛出,撞到一架的士。黃不認罪,裁判官何慧嫻周四( 18 日)在東區裁院裁定表證成立,押後至 2 月 1 日裁決。
的士司機供稱,當時正停在迴旋處的讓路位,後面突然有私家車「嘣」一聲撞上車尾,其後發現泵把位、車尾箱及鎖損毀,自己亦感頸痛。
黃繼兒則供稱,當時自己正「低波」慢駛,看到前方的士已關煞車燈,其三分二車身已離開讓路線、正駛入迴旋處,遂移動到讓路線前,的士卻突然亮燈停下,導致其私家車碰到的士車尾,強調「迴旋處唔係用嚟左盼右望、睇下有冇車,就算錯咗,行入去都要兜番出嚟」。
前私隱專員、大狀黃繼兒,近日被票控一項「不小心駕駛罪」,指他 2023 年 4 月在港大醫學院對出迴旋處,未有在讓路口停下便駛出,遭其他駕駛者報案。案件周五(8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。
黃自行代表,並否認控罪。裁判官施祖堯排期案件 2024 年 1 月 18 日開審,以中文審訊一天。控方表示有 3 名控方證人,黃則稱「我得一個證人,就係我自己」。承認事實雙方之後再議。
藝人楊明 2020 年 8 月,涉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駕車期間,越線撞毁一個交通指示牌,再向前駛 20 多米後剷上石壆。他 2021 年 11 月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,被判監 18 日及停牌 2 年,惟他不服刑期過重,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(見內文表)。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仲衝周四(22 日)裁定楊明上訴失敗,維持原判,下令他即時服刑。換言之,楊明須在獄中度過冬至、聖誕及元旦。法官在判詞中形容,楊明駕駛態度「可謂持續性的差勁」,認為過往法庭對其輕判,明顯不能有效警惕,或令他從中汲取教訓,考慮到他並非沒有重犯風險,需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。 法官又指,楊明一再推翻認罪答辯,根本談不上「盡早認罪」,認為原審裁判官鄧少雄以此為由,給予完整的三分一刑期扣減,是大有商榷的餘地。
33 歲警長於 2021 年 11 月在油塘駕駛警車執勤時,涉撞倒 36 歲女途人,使其嚴重受傷。警長否認一項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他另承認「不小心駕駛」罪,周三(21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,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,涉案傷者傷勢嚴重,但考慮被告沒有案底,感化報告亦對被告有正面評價,指他有悔意,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。
33 歲警長於 2021 年 11 月在油塘駕駛警車執勤時,疑撞倒 36 歲女途人,使其嚴重受傷。警長否認一項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周五(9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 裁判官屈麗雯指,從被告的駕駛模式可見他有遵守規則,難稱為追截懷疑販毒的士司機而罔顧交通,又相信被告當時若不加速,難以追上的士。加上被告在發現事主橫過馬路之時,已經扭軚、響咹和刹車,裁判官認為可反映被告非不合情理,相信千鈞一髮之際難以預計突如其來的情況。 被告另承認「不小心駕駛」罪,裁判官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,傷者的傷勢嚴重,故下令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押後至 12 月 21 日判刑,期間准保釋候判。
40 歲國際律師行女合夥人,被指於 2021 年 10 月,在石澳道近土地灣撞斃一名橫過馬路的 51 歲女子,原被控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」,及後獲改控「不小心駕駛」,她今年 7 月認罪被判罰款 3000 元,須完成 3 個月駕駛改進課程。 律政司其後申請覆核刑罰,裁判官梁嘉琪周一(28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批准申請,指觀看控方新呈交的影片,考慮案發地點附近為巴士站,及有「小心兒童」的交通標誌提醒司機應注意路面情況,遂在原有刑罰上,新增半年停牌令。
資深法醫馬宣立,周四(24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「不小心駕駛罪」,被裁判官王證瑜判罰款一千元。案情指,他於 2022 年 7 月 28 日,在瑪麗醫院急症室外倒車時,撞到一輛救護車,兩車分別在車頭車尾有損毀。惟案情沒提及救護車上有否病人。
2022 年 7 月,52 歲女子駕駛私家車至葵盛西邨對開時撞毁欄杆,同車的 52 歲休班警長見狀接手駕駛,並駛至 540 米外停下。警方到場後,發現兩人的酒精呼氣測試均超標。 兩人周一(21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酒後駕駛罪,各被判罰款 4,000 元,分別停牌半年及一年,並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。女被告不小心駕駛罪另獲撤控,自簽 2,000 元、簽保守行為一年。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,兩人行為非常愚蠢,今次受到教訓,「約朋友盡興食飯就唔好揸車啦」。警方早前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指,涉案警長已被停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