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班麵包等3公司欠薪逾136萬元 認96張傳票罪罰款25萬 官下令3至6個月內繳清

大班麵包等3公司欠薪至少131萬元 認96張傳票罪罰款25萬 官下令最遲半年內繳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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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公司臨時清盤人代表(攝:CTH)
案情:3公司拖欠逾136萬元

大班西餅母公司「鴻和有限公司」被票控 7 項「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」、6 項「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」、一項「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及代通知金」、兩項「沒有付給年假薪酬」、一項「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顧支付的款項」。

「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」則被票控 38 項「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」、37 項「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」;「大班餐廳有限公司」 被票控兩項「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」、兩項「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」。

3 間公司承認的案情指,3 間公司於 2025 年 6 月中止,自同年 5 月起沒有支薪。3 間公司涉及的傳票控罪共涉 47 人、欠薪逾 136 萬元。另外,「鴻和」其中一名員工,曾在同年 7 月到勞資審判處申索工資、代通知金、年假福利等獲批,涉款約 8 萬元,但「鴻和」於同年 9 月仍未支付。

3公司被罰款25萬元

3 間公司由同一公司清盤人代表認罪,沒有求情。暫委裁判官秦淑君指,考慮總體量刑原則、被告即時認罪等因素,雖然「大班麵包西餅」曾於 1998 年有 8 項不類同的罰款紀錄,但時間久遠,不會納入判刑考量。

官判「鴻和」罰款共 46,400 元、「大班麵包西餅」罰款 195,000 元、「大班餐廳」罰款 10,400 元。3 間公司共被罰款 251,800 元。

公司清盤人代表表示,涉案公司未完成清盤程序,現時未有資產交罰款;官聽罷下令「鴻和」要在 3 個月內交罰款,其餘兩公司的罰款要在 6 個月內繳清。

母公司董事所涉傳票押後處理

另外,「鴻和」董事廖志強被票控 7 項「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」、6 項「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」、一項「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顧支付的款項」、一項「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顧支付的款項」。

廖的法律代表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9 日再訊,待與控方商討能否以另一方式處理。控方反對押後。官最後批准申請,但強調是「最後一次」。

KCS26903-27005/2025、KCS35180-35187/2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