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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圖以值400元美心月餅券賄考牌官 換考車合格 53歲女子准保釋候訊

涉圖以值400元美心月餅券賄考牌官 換考車合格 53歲女子准保釋候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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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李正春(53歲,保安員)被控一項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」罪,指她於 2023 年 9 月 14 日,在香港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公職人員,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吳志誠,提供利益,即提供形式為價值港幣 404 元月餅禮券(由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發出)的饋贈、貸款、費用、報酬或佣金,作為吳志誠作出或不作出,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作為(即給予在香港駕駛學院(沙田)內的駕駛考試中心內和附近應考駕駛考試的李正春及格)的誘因或報酬,或由於吳志誠作出或作出,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上述作為而向他提供利益。

STCC993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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