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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童泳池遇溺亡 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認作假口供 判 160 小時社服令及 1 年感化

女童泳池遇溺亡 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認作假口供 判 160 小時社服令及 1 年感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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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 7 歲女童去年於馬鞍山帝琴灣凱琴居泳池懷疑遇溺身亡。警方調查後發現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,涉嫌向警方作假口供,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。3 人先後各承認一項「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」,當中 2 人周一( 27 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,救生員的感化報告正面,接納建議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;而泳池負責人同樣報告正面,適合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被告依次為朱禮言(25 歲,救生員)、戴翔(20 歲,救生員)及游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( 28 歲),3 人分別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,朱早前認罪,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辯方求情指,戴翔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,希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,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。而莫肇毅的求情指,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,他深感後悔,沒有案底,願意遵守社會服務令。

案情:被告夾口供隱瞞僅一救生員當值

承認案情指出,去年 9 月 22 日,女童與家人到帝琴灣凱琴居探望朋友,女童父親帶女童及其他兒童到泳池玩耍。其後女童被發現於池底失去知覺,送院後不治。

警員接報到場時,在場的朱禮言向警員聲稱,案發時有另一名救生員在泵房。被告戴翔稱當日下午 5 時許到泳池當值。惟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,另一名救生員戴翔當時在另一泳池當值,傍晚 6 時半才到達案發地點,兩人隱瞞案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。戴警誡下表示「係我判頭教我咁講」。而莫在 Whatsapp 曾向他人稱「咁啱浸咗件,飛一件衝去頂住」。

STCC 426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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