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 27 歲男子涉在尖沙咀地鐵站偷拍一名女子裙底,周四(2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因籌備婚事感到壓力,一時衝動犯案,已獲妻子原諒。
裁判官判刑時指,考慮被告已就壓力問題求醫,案情不複雜且無預謀,遂判處社會服務令,並寄語被告好好珍惜機會,直言婚姻難以建立,卻容易被摧毀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一名 27 歲男子涉在尖沙咀地鐵站偷拍一名女子裙底,周四(2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因籌備婚事感到壓力,一時衝動犯案,已獲妻子原諒。
裁判官判刑時指,考慮被告已就壓力問題求醫,案情不複雜且無預謀,遂判處社會服務令,並寄語被告好好珍惜機會,直言婚姻難以建立,卻容易被摧毀。
33 歲警員向銀行訛稱物業自住,騙取銀行及按證公司約 463 萬元按揭貸款,同時透過出租收取超過 30 萬元租金,他承認兩項欺詐罪,周四(25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坦白認罪、過往無定罪紀錄,接納其求情。
25 歲男子涉於 4 年前非法收受約 4.2 萬元賭注,他周三(8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,押後至 4 月 29 日判刑,待索取背景報告。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,登入非法賭博網站的代理人帳戶密碼,而手提電腦有收受賭注紀錄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背負本案數年,他現從事德州撲克裁判,有正面改變,冀判緩刑。官指罪行嚴重,又指被告就另案「經營賭場」罪判罰社服令期間犯本案,下令還押候判。
35 歲男子涉以「搭棚」手法,就 6 隻股票反覆發出及取消交易指示,7 次逐步提高股價,藉此沽貨獲利逾 11 萬元,被證監會起訴。他承認 7 項虛假交易罪,周四(12 日)被判 220 小時社服令、繳交罰款及調查費用近 32 萬元。
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案情嚴重,曾考慮判處即時監禁,惟念及被告背景不差,可給予他一次改過機會。
去年立法會舉行換屆選舉,23 歲男子被指於在旺角損壞兩張選舉事務處海報,他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,周三( 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引報告指,被告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時「貪玩」犯案,沒有任何動機。考慮被告年青、沒有定罪紀錄,重犯機會不大,判處社會服務令。
前警長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,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(遮仔會)訛稱沒欠債,獲批貸款 6 萬元。他早前承認「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」及欺詐兩罪,獲判 220 小時社服令,惟期間違反社服令要求,一度須還押。
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為被告再索取社服令、感化報告,案件周二( 2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官庭上問被告「羈留幾耐?」被告指「5 個星期有多」。官再問「會唔會做返好社會服務令?」被告答「我願意」。官其後引述感化官建議,認為可給予被告多一次機會,遂下令延長社會服務令期限一年,並叮囑被告「好好做好佢」。
現年 23 歲男子被指 13 歲時,在祖父家中及其公司辦公室內,三度非禮 9 歲堂妹,包括要求摸陽具、口交等。事主長大後因情緒不穩,學校跟進後揭發事件,經審訊後被裁定猥褻侵犯等 3 罪全數罪成。
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國輝周五(1 月 2 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(暫代區院)表示,考慮到被告紀錄良好,案發時僅 13 歲,現時已有穩定工作,亦曾因本案還押 1 個月,報告亦「寫得你係好嘅」,終判被告接受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,及須遵守相關條件。
一名持雙程證的 24 歲男子,被指 2024 年 5 月向嶺南大學訛稱 TOEFL(托福)成績達標,以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。他早前承認一項「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」罪,原定周三(31 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。
裁判官覃有方指,被告「出貓」對其他學生不公,斥「TOEFL 都唔駛考,咁大家都唔駛識英文啦」。官另引報告指,感化官考慮簽證問題,認為被告不適合執行社服令,故法庭傾向判監;惟考慮辯方盡力為被告求情,決定再為被告索取社服令報告,押至明年 1 月 21 日判刑。
48 歲的士司機涉於 2025 年 8 月,向扮成顧客「放蛇」的警員濫收車資、行駛期間沒展示的士司機證。他承認「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」等 4 罪,周三(31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,以及罰款 3,000 元。官指被告有兩次同類型紀錄。
案情指,被告凌晨在中環威靈頓街接載警員到尖沙咀,曾稱「咁夜又要過隧道,三百蚊,你睇吓可唔可以」。而駕駛期間他未有按下計程錶,最後收取了 300 元車資。該段車程約 8 公里,標準收費應為 142 元。
前警長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,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(遮仔會)訛稱沒欠債,獲批貸款 6 萬元。他早前承認「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」及欺詐兩罪,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願接受任何時數社會服務令,最終獲判 220 小時社服令。
案件周二( 3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廉政公署口頭回覆查詢指,被告違反社服令要求,故須再帶上法庭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要求,為被告再索取社服令、感化報告,押後至明年 1 月 20 日判刑,期間被告須還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