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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警涉iSQUARE偷值5,670元帽子 店舖經理稱被告當場求情稱「畀次機會」

女警涉iSQUARE偷值5,670元帽子 店舖經理稱被告當場求情稱「畀次機會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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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案發時 49 歲、現已停職女警涉於 2022 年 5 月,在尖沙咀 iSQUARE 的店舖內,偷取一頂價值 5,670 元的 Prada 帽子。被告否認一項盜竊罪,案件周五(14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。當控方讀出控罪內容時,身穿黑色長裙的被告一直俯首搖頭,後抖聲道「我不認罪」。

店舖經理供稱,被告離開店舖時防盜鐘響起,被告遭揭發後「想將自己身上、從公司拎嘅帽擺入自己嘅袋,但係頂帽跌咗落地」。經理指被告一度欲逃離,但不成功,「佢就向我哋求情,叫我哋畀次機會佢」。經理當時回應指「你唔駛同我哋講㗎,你同警察講啦」。

警員形容,被告被捕後一直胡言亂語、情緒激動,並於她身上搜出精神科覆診紙。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指,將傳召警方心理學家、精神科醫生等作供。
停職女警涉偷一頂黑帽
另於同店購買逾 1,000 元貨品

被告劉潔兒(49 歲,停職女警),被控於 2022 年 5 月 21 日,在尖沙咀國際廣場( iSQUARE )UG 層 6 號鋪 TWIST 偷竊一頂黑色帽,價值 5,670 港元。被告由曾任副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代表。

承認事實指,被告案發當日於涉案店舖購買一頂另一品牌的帽子、一條手鏈及一個膠袋,合共 1,111 元;後於傍晚 6 時多遭拘捕。

控方傳召涉案店舖的店舖經理郭艷娟(音譯),郭供稱,當日接獲同事通知,指店舖遺失了一頂帽子,同事稱翻查閉路電現後,發現被告曾將該帽子和另一手袋拿入試身室,其後見被告僅將手袋帶出試身室。

經理:帽子從被告身上跌出
被告遭阻截後求情「畀次機會」

郭憶述,被告離開店舖之際,防盜鐘響起,她隨即上前,檢查被告購物袋和隨身物品,查看會否有剛購買的物品未移除防盜裝置,但沒有發現;再著被告重新走經防盜板,防盜鐘再次響起,「佢即刻好慌張咁,返去佢嘅袋度係咁摷係咁摷… 佢想將自己身上、從公司拎嘅帽擺入自己嘅袋,但係頂帽跌咗落地」。

郭續稱,當時詢問被告有否購買該帽子,被告沒回答,一度欲逃離店舖,郭與其他同事一同阻截她,「佢(被告)就向我哋求情,叫我哋畀次機會佢」,並坐在地上一直找東西。郭指當時同事已報警,故告知被告「你唔洗同我哋講㗎,你同警察講啦」;郭又發現該帽的防盜裝置遭破壞。辯方盤問時質疑,郭並未於書面供詞提及被告曾向店員求情,郭同意。

裁判官詢問,郭曾否檢查該帽是否店舖貨品。郭稱,案發時由另一同事負責確認,官認為此屬「傳聞證供」;控方索指示後,指將傳召其他店員作供。

警員稱搜出精神科覆診紙

控方其後傳召駐守尖沙咀警署特遣隊警員鄧素貞(音譯)。鄧稱,案發時接報到場,發現被告的隨身物品散落一地,當中一個 Starbucks 保溫壺,內藏屬涉案店舖貨品的白色防盜裝置。

當日拘捕被告的警員毛季風(音譯)的書面供詞則指,被告被捕後胡言亂語、情緒激動,又稱自己須定期到精神科覆診。警員在她身上搜出精神科覆診紙,故毛認為她可能是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」,決定不進行警誡。

兩名警員另提及,從被告褲內的大腿內側搜出一把藍色𠝹刀,以及在其書包搜出一把剪刀,但與盜竊無關。

辯方將傳召警方心理學家

辯方詢問,毛是否知悉被告為警員;毛稱不知道。辯方其後在庭上透露,將傳召被告父親、警方心理學家和一名精神科專家出庭作供。案件於 5 月 5 日續審,被告續准以 6,000 元保釋。

KCCC2064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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