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五級火 38歲男涉冒充災民呃援助金 被控企圖欺詐罪

宏福苑五級火 38歲男涉冒充災民呃援助金 被控企圖欺詐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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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罪:被告訛稱 2024 年居於宏泰閣

被告黃浩鈞(38 歲,無業)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,指他於 2026 年 1 月 9 日,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虛假申述,即報稱於 2024 年 6 月至 8 月期間居住在大埔宏福苑座宏泰閣 604 室,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民政事務總處作出作為,即批出民政事務總署華人慈善基金/特別援助基金,而導致你自己獲得利益或民政事務總署 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。

FLCC424/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