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更新|宏福苑業主大會 有居民中途離場指合安迴避問題 逾九成業主通過兩個月內再開會  

宏福苑業主大會今舉行 4社區會堂同步廣播 有居民形容議程被「閹割」期望不大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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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埔社區會堂

其中在大埔社區會堂,入口設於側門,閘門約於 8 時 40 分打開,門口設有可移動檔板。警方在場外設置採訪區,要求記者在該處才可訪問居民。

大埔社區中心
大埔社區中心會場(居民提供相片)
合安解釋部分議案未被納入原因

會議在早上 11 時開始,合安代表在大埔會場出現,其餘 3 個會場則設直播。

大會先宣布出席人數,親身及授權出席業主人數為 414 人,佔全體 1,984 名業主 20.87%。但有業主質疑人數不合理,合安其後重新點算,指截止 12 時,有 568 人出席會議,佔全體業主 28.63%,代表宏福苑業權份數為 7,423 份,佔全屋苑總業權份數 28.78%,達法定人數要求。大會設有問答環節,會抽籤決定發問業主。

有業主早前聯署要求議程納入議決後續處理方案,向業主提供投票選項,包括出售業權、樓換樓及原址重建。合安律師代表提到,此項目與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不一致,亦超出管委會職權範圍,因議題涉及個別單位業主的產權,而非公用部分或整座大廈管理。

合安指,假如議案以議決形式通過,約束所有業主,會強制業主整體採納或選擇一個方案,又指試圖凌駕於個人所有權的做法,與建築物管理條例有抵觸,不能成為合法決議。

至於有居民要求討論多次上樓取回物件,以及交代餘下物件處理。合安指此議題與樓宇管理無關。居民另要求公開 8 幢樓宇完整勘察報告,合安則指此與管委會權力及職責無關,不能以對合安有約束力的議案通過。

合安代表在大埔會場主持會議。(居民提供相片)
合安:宏志閣獨立運作需修改公契 門櫃相當高

議程一為匯報與前法團交接進度,合安指已接收約 89 萬份文件,雖大火波及舊法團辦事處,致部分文件受損,但現存月結單、帳目及部分合約等資料,足以處理跟進工作及核實 2025 年帳目,認為現有資料足夠供是日會議表決,並可按安排退還大維修基金、再召開業主大會。

議程二涉及宏志閣情況。合安指,大廈仍有 3 分 2 外牆批檔及換紙皮石工程尚未完成,地下公用位置、臨時緊急車輛通道仍有工程物料。室內樓梯有防火窗被拆除、有消防系統損毀、供水系統有漏水情況,食水、沖廁水及消防供水有待維修。後樓梯損毀、電訊、電力裝置、公共天線亦有損毀。合安估計維修總工程費約 3,200 萬元,歷時 3 至 9 個月不等。

合安認為在法律角度上,宏志閣難獨立運作,因為大廈公契要大幅修改,劃分宏志閣與其他 7 座大廈各自的公用地方及設施,設立法團、制定管理預算,而修訂公契門檻相當高,需要全體業主同意。法律及實務操作上有困難,有需要解散現有法團,花費時間成本高。

議程三涉及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,合安指共有 1,897 戶合資格得到退款,已發出 1,832 張支票,涉及 1.1 億元,之後已再聯絡其他未能成功領取支票的業主。

議程四關於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,並表決核數師報告。報告指,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,法團虧損 49.6 萬元,因 12 月起停收管理費;基金總額 1.21 億元,包括 1.06 億元大維修基金。2026 年 4 至 6 月錄得營餘 61 萬元。即使單位被收購,大維修基金餘款亦會退還業主。

至於日常營運帳戶,部分長期服務合約仍待處理,如涉及太陽能板投資等,法團將與承辦商商討安排。

逾九成業主議決通過兩個月內召開大會 

大會在下午 4 時 55 分結束,共就兩項議程進行表決。其中針對議程四「管理人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,並議決通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核數師報告」,近 80% 業主反對通過;至於「討論及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」,則有 91.79% 業主贊成通過。

宏泰葉家駒:議程被「閹割」期望不大

獲編排至大埔會場的居民葉家駒表示,對會議沒有期望,指議程未有加入業主早前聯署要求討論及議決的 3 項議程,包括「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」、「要求政府公開全苑 8 幢樓宇完整勘查報告」等,直斥不合法,但暫時「無咩可以做,因為佢(合安)『閹割』咗議程」」。

他指,不少街坊早前回家執拾時,發現單位損毀不嚴重,甚至完好無缺,所以希望掌握勘察報告內容,並要求當局交代為何一定要拆卸 8 幢大廈。

葉生又指,不明白為何業主大會要分開 4 個地點進行,指有人可能擔心有業主堅持原址重建,或對其他業主構成壓力,「我覺得佢太睇小宏福苑嘅人,我哋好有質素,我哋絕對唔會咁做。」

宏福苑業主大會|葉家駒
居民葉家駒
宏福苑業主大會|江祥發
居民江祥發
宏盛何小姐:現居大埔不解為何被編往天水圍

宏盛閣何小姐指,現暫居大埔但被分派至天水圍出席業主大會,今早嘗試改往大埔會場。

她稱入場後被告知須等候兩小時,待所有居民入場後如有餘位,方可到樓下轉播室。她批評安排奇怪,與早前「就街坊去邊區」的說法不符,亦質疑既然大埔設有轉播區,「點解唔開啲位畀居民去坐。」

宏福苑業主大會|何小姐
居民何小姐
宏昌鄧生:合安安排混亂 今早才確認入場地點

宏昌閣居民鄧先生,獲家人授權到大埔社區中心出席會議。他批評合安的安排混亂,指自己日前曾收到電話短訊通知,未能成功獲授權出席會議。但他今早再到合安網站查閱,則顯示是成功登記,「唔知佢係特登定係行政混亂,搞到我今朝先知道可以嚟呢個大會」,他指其他街坊亦遇到類似情況。

宏福苑業主大會|宏昌鄧生
宏昌閣居民鄧生
宏建李生:不可討論原址重建 「不如開返簡介會」

宏建閣居民李生指,對今次業主大會所列議程感到失望。他指,有業主希望在業主大會討論原址重建可能性後,再決定是否出售業權,但今次議程未納入有關議程,而且與上次合安簡介會的議程「係無乜分別」,他認為若不討論原址重建,「不如開返簡介會。」

他亦不滿業主被分散到不同地區開會,形容宏福苑大火是一件大事,應盡量把業主集合,認為學校、體育館都足以容納逾千業主開會。

宏建李生
宏建閣居民李生
宏道盧先生:不滿合安未有回應疑問提早離場

宏盛居民盧生未有登記出席會議,獲安排坐坐在下層轉播區。他等了一小時,短暫聽了 5 分鐘便離場,指「無心機聽」,形容場內所聽的只是解釋,沒有甚麼結果。

他原本入場,想提問合安如何交代數據,「點解我哋交咗 10 幾萬大圍修費出嚟,點解未做到一半,我哋冇咗大部份嘅維修」,但發現會上不設提問環節,「總之我想知、我要嘅嘢係畀唔到我,我對合安嘅安排極之失望」。

他現被安置在大尾督過渡性房屋,形容「政府高官唔切身處地諗吓我哋退休人士,揸住小積蓄,點解無咗個家,畀錢你哋就算數」。

宏道閣居民盧生
宏新梁生:合安迴避提問 報告中英日期不符仍要求投票

宏新閣居民梁先生約於 12 時提早離開大埔會場,批評合安迴避、選擇性答問題。他舉例指,有業主質疑,合安早前稱因難以聯絡業主未能及早開會,但卻能向居民派發支票,「支票都派到畀我哋㗎啦嘛,點解搵唔到我哋呀?」,惟合安未有回應。

他又指,會上要求業主投票通過財政報告。惟報告中、英文版本日期不符,「一個寫 1 月,一個寫 12 月」,質疑文件有誤仍要求投票並不合理,直言對會議的評價是「垃圾,就係咁簡單。」

居民梁先生
居民梁先生
宏建居民陳生:「高官問責制去咗邊?」

宏建閣居民陳先生,獲母親授權陪同爸爸出席會議。他指,會上有居民發現核數報告資料出錯,包括中英文版本的日期有出入,惟合安代表未有回應,他批評「今日叫我哋嚟投票,份嘢都錯嘅,係咪即係要我哋投反對票?我冇可能見到一份錯嘅嘢投贊成票」。

他指,合安解釋,該份報告是由舊法團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負責,合安於去年 11 月大火中才接管事務,他批評「但係你冇責任去睇㗎咩?你冇責任去過㗎咩?你通知我哋開會,叫我哋投票通過,我覺得係完全不合理」。

陳生又指,有業主在會上質疑未出售業權前,「呢間屋仲係我哋屋企,香港有邊條法例唔畀人返屋企?」惟合安均未有回應。他提到,香港是法治之地,但發現一場巨大災難,政府代表律師早前在聽證會上,「竟然可以厚顏無恥咁話自己冇責任,因為佢都俾人呃,我覺得係天大嘅笑話。」

他提到,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當年偷步買車都要問責下台,「高官問責制去咗邊?點解死咗168 個災民,一個官員都唔需要負責?」他慨嘆現時有家歸不得,有難處想申訴,亦擔心「可能一個國安法又話你以災亂港,咁你又唔可以亂咁講嘢,但我哋嘅心聲,有冇人可以為我哋去紓緩呢?呢個係好卑微嘅訴求囉我覺得。」

宏建閣陳先生
宏建閣陳先生
宏道羅生:滿意安排、流程順暢

宏道閣居民羅先生指滿意安排,認為周日舉行會議方便上班族。他又指,會上居民冷靜、氣氛好、流程順暢,合安亦有解釋保險賠償等安排。他指,合安雖然遲了舉行會議,但認為今日只是第一步,期待之後還有第二次。

對於居民被分派至不同地方出席業主大會,他認為很難有一個場地容納所有業主,提到紅館或伊館等場地不適宜用作此用途,期望下次會議可設視像轉播,讓更多居民在不同地方參與。

宏道羅先生
宏道閣羅先生

啟德社區會堂

另外,在啟德社區會堂,警方指 9 時後會堂外不得採訪,並在附近樓梯掛上橙帶,傳媒要移至距離較遠的鐵馬區域採訪。

啟德社區會堂
啟德社區會堂會場外
關愛隊在場協助
採訪區設於馬路對面。
宏仁吳太:業主大會不設答問沒有期望

住在宏仁閣 20 多年的吳太早上約 9 時到達,她指現時居於粉嶺,首選到大埔會場,不解為何被編往啟德。她指自己平日甚少到啟德一帶,並不熟路,因此今日清晨 6 時多便起床。

吳太直言待是次業主大會為最後一次,但「冇乜期望」,「業主大會係應該我哋平時,係大家一齊㗎嘛,係咪先?同埋有得發問㗎嘛,佢又冇嘅,(現時)聽㗎咋,佢哋(合安)都唔會出嚟。」而且這次只限業主一人出席,與以往可一家人一同入場做法不同。吳太指仍堅持到場,因擔心若居民不出席,合安或會以「無人到場」為由,指居民未有參與,因此「點都要嚟」。

遺屬李國鴻:不滿合安更改議程 

母親與兩名外傭在大火中喪命的遺屬李國鴻,批評合安安排的業主大會「有乜理由改晒啲議程」,直言「而家都好似唔係開業主大會咁。掛名就業主大會囉,其實都唔係嘅,改晒啲議程都得嘅。」

李又說,預料今次未能在業主大會提問,因他先前連問合安有甚麼會場召開業主大會也不獲回應。他亦預計不會有下次業主大會,因業主要在 8 月底決定是否售出業權,屆時居民已「可能唔係業主 」。

宏福苑業主大會|李國鴻
遺屬李國鴻
宏盛施生:最關注宏福苑火險問題

宏盛住戶施生指,他在業主大會前一天,才收到通知獲派啟德出席,他質疑若沒電郵查問就不會通知,直言「嘩,咁樣叫溝通呀?」

施生又說,他最關注宏福苑的火險問題,指宏福苑是因為大維修,才引致火警,繼而令單位被焚毀,理應算入大維修相關的火險,即是由外面引致入面火警,而不是室內火險,「而家話唔關佢事,咁買(大維修火險)嚟做乜嘢?以後大維修唔使買啦」,並形容情況荒謬。

施生又認為業主「冇得揀」,只剩售出業權這步。有業主尚未售出業權,主要都是等業主大會,但他料業主大會難以讓居民提問,亦料這將是最後一次業主大會。

天水圍天暉路社區會堂

在天水圍天暉路社區會堂,場館外則張貼多張告示,指入口設置於停車場一帶,再沿路進入場館內。早上約 8 時 15 分,逾 30 名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員,及身穿藍色關愛隊背心的人員集合,再進入場館。在場有人簡介工作安排時,提到要看守門口,不要讓不是居民的人混入。

天暉路社區會堂,居民由旅遊巴接載到會場。
天暉路社區會堂
宏仁徐女士:不懂上網 社工指登記密碼被人取用

在宏仁閣居住 40 多年的徐女士住向記者表示,今天她是「嚟撞彩,睇下佢畀唔畀我聽㗎咋」,解釋稱她不懂上網亦不太識字,一戶一社工則說,她的登記密碼被人取走使用,令她沒能登記。

她暫時與女兒同住,計劃在賣出宏福苑的單位後,便回內地買樓定居,但目前尚未簽紙售出,有待東華三院提供的法律意見。她慨嘆,善長仁翁捐給居民的善款,她「一蚊都冇」取到。

宏福苑業主大會|徐女士
居民徐女士
宏建柯太:希望了解大維修餘數發還安排

居住宏建閣約 19 年的柯太表示,她現暫居元朗,原本首選是大埔會場,但被安排至天水圍。柯太說,今次來主要想知道合安「有咩講」,例如報稱之後會發還的大維修、管理費餘數如何安排。被問時間會否過長,她認為沒辦法,因「呢單嘢咁大件事,要時間安排嘅,無得話幾個月就搞掂」。

大火距今 8 個月,她說起初覺得好像別人離開家裡去一趟旅行、住在另一處,但「住住下都,唔知呀,都好似唔掂呀,啲嘢全部都唔喺你手上面嘅。即係你要嘅嘢,一係喺倉,一係喺屋上面未攞走,即係唔方便囉」。她又指,不捨得屋內物品,感嘆有些是事後才發現上樓時不記得帶走。

宏建閣 柯太
居民柯太
宏盛梁生:出售業權前欲了解保險賠償等安排

75 歲的宏盛閣居民梁生,表示自己曾中風、行動不便,但哪怕要一拐一拐,都要來到天水圍出席業主大會,因他渴望想了解「合安」追討保險的進度,例如是由哪間保險公司承保宏福苑、由誰經手、相關回佣或回贈何去何從。

他解釋,自己目前尚未售出業權,就算選擇賣也不會那麼快,因相關手續尚未釐清,尤其是保險餘額會如何發放,但「賣咗就唔係業主,就唔屬於我哋㗎喇」。

梁續說,就算已年屆 70 幾歲,仍會想原址重建,因宏福苑是風水地,建好也可留給兒子。

宏福苑業主大會|梁生
居民梁先生
宏泰70旬婆婆:合安稱稍後退還管理費 

在宏泰閣居住 40 多年的 70 幾歲婆婆,於業主大會中途離場。她表示已聽到最想知道的資訊,所以離場。

婆婆說她最關注是售出業權之後,原先剩餘的管理費等款項,會否退還給業主,合安稱會在業權交予政府之後,再退還給居民。至於保險,她說「有就有、無就無」。婆婆笑言不擔心當局食言,「我唔驚呀,我信政府㗎,仲喺乞兒兜度拿飯食?」

大火之後,她暫居洪水橋的過渡性房屋。被問及感受,她眼泛淚光稱「而家愈住愈唔開心。覺得好悶呀個人,始終無自己屋企,地方細、無活動空間」。她形容要售出業權是「冇辦法」,反問「 死唔賣、拿住業權又點呢?」

議程包括匯報跟進大維修財務及合約

合安早前公布,是日業主大會有 9 項議程,包括:

1) 管理人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之交接進度;
2) ⁠管理人匯報宏志閣情況;
3) ⁠管理人匯報管理人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;
4) ⁠管理人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,並議決通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核數師報告;
5) ⁠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工程保險、屋苑保險之跟進情況及進度;
6) ⁠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宏福苑與宏業、鴻毅之間的合約狀況及跟進處理;
7) ⁠討論管理人設立實體辦事處的建議,以協助處理宏福苑業主的查詢;
8) ⁠討論及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;及
9) ⁠其他事項

至於業主在聯署提到,要求在業主大會討論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、公開完整勘查報告、後續處理方案,合安早前則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指,因相關議程涉及業主個人財產權益,不屬於管理人之職責範圍,又指「將此類議程剔除,旨在避免對全體業主構成不恰當的約束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