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早前被捕 據報被起訴欺詐、洗黑錢罪 周二提堂

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夫婦被捕 被指詐騙百分百擔保貸款 通宵扣查後獲釋 江:不再回應傳媒提問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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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祥發 5 月被捕,通宵扣查後准保釋 ,離開時在的士內向記者雙手合十。(《法庭線》記者攝)

江祥發及其妻今年 5 月 14 日被捕,在警署被通宵扣查後,周六凌晨獲准離開。江祥發步出荃灣警署時雙手合十,指:「大家唔需要再跟住我喇,我以後都唔會有任何嘢回應。」被問到日後會否繼續籌組聯署、有何保釋條件等,他均指不會再回應,希望大家體諒。

江祥發曾向合安遞交聯署 促召業主大會

江祥發為第 12 屆兩任法團管委會成員,橫跨前任主席鄧國權及第二任主席徐滿柑的任期。江在聽證會提及,在業主大會上曾見區議員黃碧嬌及其團隊與街坊「有少少磨擦」,他亦曾就棚網質量、發泡膠封窗問題多次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(ICU)、勞工處投訴。

大火後,江祥發與宏福苑業主以紙本方式收集聯署,要求召開業主大會。他於 4 月 29 日親身到法團管理人「合安」辦事處遞交聯署。6 月 13 日為「合安」回應期限,「合安」同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召開會議期限,其後被駁回。

判詞指,合安一方稱既然法庭有權延長通知時限,亦必然可延長開會時限,屬過度擴張條文適用範圍,直斥說法「荒謬、本末倒置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