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8歲持雙程證男子涉以5萬元行賄大專講師、要求助入讀學位銜接課程

38歲持雙程證男子涉以5萬元行賄大專講師、要求助入讀學位銜接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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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持雙程證

被告康杰(38 歲、經理),持往來港澳通行證,被控一項「向代理人提供利益」罪。

他被控於 2024年 11 月 4 日在香港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代理人,即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(為香港理工大學的附屬機構)高級講師留金騰提供利益,即提供形式為一筆港幣 50,000 元的饋贈、貸款、費用、報酬或佣金,作為留金騰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,即取錄康杰修讀由專業進修學院(該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轄下之單位)提供的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的誘因或報酬,或由於留金騰作出上述作為,而向他提供該利益,而留金騰拒絕受賄。

WKCC5051/2024